[新闻] 警消争取工会权 盼争取合理劳动环境

楼主: Taiobeiras (塔约贝拉斯)   2017-03-27 20: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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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争取工会权 盼争取合理劳动环境
台湾警消人员现行人力编制严重不足,过劳问题严重,导致警消人员近年来积极争取组织
工会,盼改善劳动环境;但警消人员与国家间具有公法上的职务关系,所以不能组织工会
,如何保障警消人员的劳动权,引发各界讨论。有立委提案修法,期盼公务员也能落实劳
动三权,更让警消往人权的职场环境迈进一步。
◎公法上的公务员 警消不能组工会
根据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估计,员警每个月平均加班超过78小时,人力缺口高达8千人
;而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统计,消防员每月超时工作达184小时,消防员缺额更超过万
人,警消现行人力编制严重不足,在执勤中过劳或中风者逐年增加。
为此,近年来,警消人员想透过组织工会来争取合理的劳动环境;但警消人员具有公法上
公务员的身份,受限工会法规定不得组织工会,使得警消人员无法透过组织工会争取自身
的合理劳动权益。
消防员争取工会权却存在风险!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理事王炤程指出,高雄市消防局的
消防员徐国尧疑因曾举办消防员831游行,不仅被调偏远山区分队,3个月内被记42支申诫
,甚至收到免职令。王炤程说,消防员对于进入火场救火从不迟疑,但对于过劳、燃烧健
康的大火,却始终不敢对抗,他们强烈主张应让警消人员应具有组工会的权利。
◎今天公祭明天忘记 工会才是最有力的后盾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副理事长余宗翰也无奈的表示,唯有消防员的牺牲才会唤起社会检
讨消防员的劳动环境,但仍改变不了“今天公祭,明天忘记”的事实,透过组工会,才是
保障警消人员的权益的方式,也是最坚强的后盾。他说:‘(原音) 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
也会变成殉职人员名单之一,只能靠抗争换得媒体的关注与相关机关慢慢改革,为了不让
这种短暂性的改革,我认为开放消防员组工会才能拥有完整的协商、争议跟团结权,这样
才能保障所有消防人员在工作是没有后顾之忧,我们希望我们在前线打火时,后面有坚强
的后盾。’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万华分局警员石明谨也说,当警察没有人权的时候,怎么会有办法去保
障台湾人民的人权,过去对于警消组织工会有很大的迷思,认为是要对抗上司,但事实上
,如果警察连最基本的工会都没有,人民要如何相信政府与基层警员有沟通管道?
不过,警政署对于警消组工会的态度仍趋于保守,警政署人事室副主任庄进星表示,公务
员跟国家有公法上的职务关系,跟司法上的劳雇关系不同,公务员的组织结社应回归公务
员的协会法,建议基层员警可先加入全国各地协会保障劳动权益。他说:‘(原音)司法院
大法官历次的解释里面,对于公务员跟劳工是因为各自有一则完整的人事管理体制,公务
员协会的功能如果受限的话,到可以从公务员协会法去修,去强化公务员协会自己本身的
功能,这也是正办。’
◎组工会不等于罢工
警消人员认为“组工会”与发动“罢工”并不全然相关,政府不该剥夺警消人员“组工会
”的权利。石明谨认为,若社会担忧警消组工会未来会进一步动用罢工权,则可以设定罢
工门槛,他建议未来在“工会法”中可以效仿法国,设定警消必要执行勤务所需人力的门
槛,多余人力才能参加罢工,就能同时符合维护社会安全及警消罢工权益,又不至于影响
社会安全。
◎工会法修法 落实警消工会权
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说,“工会法”的问题不仅在于禁止警消人员组工会,而
是禁止公务员组工会。愈是先进的国家就愈少限制警消人员组织工会,从各国经验来看,
工会并不是完全没有限制,但就罢工而言,与组织工会之间并没有必然关联,不应该把功
能上的考量,任意混淆为组织上的限制。他说:‘(原音)公务员的忠诚意义并没有扩大到
公务员不能组工会,公务人员的功能性一直是重点,如果公务员包括警消组织工会跟有行
动罢工,各国不是毫无限制,但重点是在功能性,不是形式上限制它的团结权,就不必完
全考虑,不能用以这样压制公务员应有的权利。而是要看公务员到底行使哪种权利影响他
的权利,这是功能性的角度,不能一竿子打翻,全部都不可以,不是,而是要细致的看,
到底什么样的权利因为行使而影响他的功能。’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则表示,劳工透过劳基法来提升劳动条件,公务员也应检视如何落实
劳动三权,因此,他已完成“工会法第四条修正草案”,明订警察人员、消防人员得依本
法组织加入工会,期盼未来透过修法,让政府正视警消应有的劳动权益。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334593
作者: touyuan (小志)   2017-03-27 21:33:00
没几张选票,政府才不太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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