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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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小五女儿 狼爸重判16年
2017-03-27 11:51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俗话说:“虎毒不食子!”高雄市一名单亲爸爸,色心大起,却
对还在念国小五年级的女儿下手,强摘嫩蕊,至少2度猥亵、3度性侵得逞,可恶的是,这
位变态父亲还拿电动按摩棒对付自己女儿,女儿不从就出手毒打,高雄地院一审今将这位
变态父亲依强制猥亵与强制性侵未满14岁女子罪,重判有期徒刑16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失业,每月靠领救助金1万元过日子的这名单亲爸爸,不思奋发向上让年仅10
岁的女儿过更好的日子,却从民国103年起到104年间,遇有生理冲动时,竟对当年还在念
国小5年级的女儿下手,以强暴手段把女儿当泄欲工具。
被告至少2度强脱女儿衣裤,抚摸、强吻女儿胸部与私处,并以电动按摩棒碰触其女私处
,被害人怕痒拒绝,竟遭殴打而被迫配合。
这位色狼爸爸后来行径更离谱,3度性侵女儿得逞。被害女童害怕告诉同学,辗转报告学
校老师,通报警方侦办,小女生遭亲身父亲长期猥亵、性侵的恶劣事蹟才曝光。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被告为被害女童生父,并为单亲家庭,本当尽力使其免于外力不当之
侵害,并赋予快乐无忧之童年,但被告竟为满足一己色欲,违反伦常,对年幼之女儿为强制猥亵、强制性交之兽行,对于被害人身心造成难以抹灭之伤痛,
一审重判这名狼爸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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