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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友彭婉如案未结 法部:追诉未结束
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图)27日在立法院表示,法务 部认同杀人致人于死取消追诉期
,相关案件在其他先进 法治国家如德国,也未有追诉期的规定。 中央社记者郑杰文摄
106年3月27日
(中央社记者王承中台北27日电)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今天表示,刘邦友血案、彭婉如
命案目前还尚未结案,追诉时效仍未结束,若刑法修正通过,两案未来可适用新法,取消
追诉期。
刘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发生至今皆超过20年,朝野皆十分关心两案是否已超过追诉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审查“刑法第80条修正草案”。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等人提案修正刑法对追诉期的规定,未来涉及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
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致人于死者,及重大经济犯罪,将无追诉期时效。另增订,在草
案修正施行前,追诉权时效已进行而未完完成的案件,适用修正后规定。
国民党立委吴志扬在质询时指出,刘邦友和彭婉如两案在去年时效已过,能否适用?蔡碧
仲表示,若确定时效消灭了,机关应该要有结案的动作,但目前确定这两案机关都还没有
结案。
检察司副司长余丽贞则说,依照2005年修法前的旧法,侦查中的时效不计算,所以追诉时
效须扣除侦查时间,因此无论适用修正后的新法或旧法,目前该两案的时效都还没有结束
。
民进党立委周春米询问,那修法后两案是否可适用新法取消追诉期?余丽贞说,对。蔡碧
仲指出,若依照王定宇所提出的草案,是可以适用的。
http://appweb.cna.com.tw/webm/news/aipl/20170327019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