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委打算提案将服务费立法为工资,劳动部目前并未表态赞成或反对,倒是以服务业为主的商总反应很直接,商总理事长赖正镒今(26)日说,产业对服务费、小费有一定的运作生态,立法院也未免管太多,不然干脆规定全国劳工月入10万好了。
根据中央社报导,国民党籍立委陈宜民今日表示要提案修正劳基法,明定劳工的“工资”应包括服务费、清洁费,让服务费、清洁费实质回馈在劳工身上。
商总理事长赖正镒受访时表示,目前很多餐饮业若有收取10%的服务费,大部份业者本来就会在薪资中,以奖励金方式发给服务做得比较好的员工。
另外,像帮忙停车的服务生或饭店门房等职务,顾客会直接给现钞当作小费。但这小费并非直接进口袋,而是由一组人在收,再发给提供服务的员工。
赖正镒强调,对于实务如何分配服务费、小费,不只是在台湾,全世界都有一套自然生态在运作,本来就会发给员工。他希望,政府或立委不要去管这种事,不然产业生态又会被打乱。
赖正镒呼吁,“立法不要管这种事,不然干脆明定全国劳工都月入新台币10万元好了!”
(中时电子报)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326003435-260410
备注:好啊 十万
作者:
anti87 (天机老人)
2017-03-27 00:31:00台湾小费的运作生态:全进老板口袋
作者: isotropic 2017-03-27 00:31:00
好
作者: walterhu (白海星) 2017-03-27 00:33:00
好喔
作者:
cusisgy (cusisgy)
2017-03-27 00:33:00好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7-03-27 00:33:00没问题 应该把老板都抓去劳改
作者: hauyu0108 2017-03-27 00:33:00
谢谢老板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7-03-27 00:38:00跟顾客收小费 结果真的有给员工吗?
作者: aiguo (金门小刀) 2017-03-27 00:38:00
不错的提议喔
作者:
swommy (鲔鱼)
2017-03-27 00:39:00这次我挺他 快去请政府规定劳工十万薪 说到要做到嘿
不分给劳工,服务费干脆改成老板买跑车费如何?我看谁还去消费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狱)
2017-03-27 00:48:00奇怪要学国外服务费 小费却是老板管理 干你娘
对啊,一堆智障立委怎么不来开公司,月薪100K啊,干
作者:
DVW (DVW)
2017-03-27 01:01:00好喔十万
作者: delegate 2017-03-27 01:19:00
本来就要给员工的话 干嘛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