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委打算提案将服务费立法为工资,劳动部目前并未表态赞成或反对,倒是以服务业为主的商总反应很直接,商总理事长赖正镒今(26)日说,产业对服务费、小费有一定的运作生态,立法院也未免管太多,不然干脆规定全国劳工月入10万好了。
根据中央社报导,国民党籍立委陈宜民今日表示要提案修正劳基法,明定劳工的“工资”应包括服务费、清洁费,让服务费、清洁费实质回馈在劳工身上。
商总理事长赖正镒受访时表示,目前很多餐饮业若有收取10%的服务费,大部份业者本来就会在薪资中,以奖励金方式发给服务做得比较好的员工。
另外,像帮忙停车的服务生或饭店门房等职务,顾客会直接给现钞当作小费。但这小费并非直接进口袋,而是由一组人在收,再发给提供服务的员工。
赖正镒强调,对于实务如何分配服务费、小费,不只是在台湾,全世界都有一套自然生态在运作,本来就会发给员工。他希望,政府或立委不要去管这种事,不然产业生态又会被打乱。
赖正镒呼吁,“立法不要管这种事,不然干脆明定全国劳工都月入新台币10万元好了!”
(中时电子报)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326003435-260410
备注:好啊 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