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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餐厅服务费列工资? 立委:员工恐需申报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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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6 12:11联合报 记者周佑政╱即时报导
国民党立委陈宜民提案,明定服务费、清洁费为工资,店家收取相关费用,应全数发给劳
工。学者成之约认为,台湾餐饮服务业低薪化严重,将服务费给予劳工,是可以思考的修
法方向。民进党立委钟孔炤则说,服务费难定义,适用行业别也模糊,若服务费认定为工
资,劳工未来也可能需要申报所得税。
政治大学劳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约表示,服务费的本质类似“小费”,以欧美国家为例,小
费可分为顾客自发性给予,或是店家强制规定收取,大部分是顾客认为店家的服务品质好
,自愿性付出。以餐饮业为例,真正在服务顾客的是员工,若将服务费认定为小费性质,
确实应该要求雇主将这笔额外收入与员工分享。
成之约指出,美国餐厅服务生的基本薪资偏低,部分餐厅想帮员工加薪,可能会靠加收小
费,或提高餐点售价,多出来的收入,就平均发给员工。台湾餐饮服务业低薪化情况严重
,立委提出将服务费回馈给劳工的修法方向,劳动部可以思考。
具有劳工专业绿委钟孔炤则认为,国内服务业会收取服务费者,以餐饮业为大宗,将服务
费列为工资,且明确入法,将来适用的行业类别恐非常有限。且雇主收完服务费后,“如
何”将收入,公平地分配给员工也是一个问题。
钟孔炤说,更重要的是,如果将服务费明定为工资,成为劳工所得,未来自然也可能要申
报所得税,对劳工的实质收入是否有助益, 还需要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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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0.0....
劳工专业怎么时候关心到劳工缴所得税?????
怎么不先定义餐厅服务费的收取有要当员工薪资?
专业????翻译翻译什么叫做专业??
真的好笑.....
明明是替资方抱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