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一句“很愿意” 男网友吃官司了
2017-03-25 11:44联合报 记者吕开瑞╱即时报导
桃园市刘姓男子(25岁)1年多前结交未满16岁的女网友后热烈交往,一个月后刘骑机车到
女网友就读的国中接对方下课,载到家中,二人“很自然”的发生关系,女网友母亲事后获
悉,控告刘妨害性自主。
法院审理时,刘姓男子否认和女网友有性行为。女网友则表示,当天刘带她进房间后,把她
推倒在床上,问她“可不可以”,她答应后就开始亲热,后来因上课时间快到,就各自穿好
衣服由刘载送她到学校,她还表示,知道性行为的定义,因为学校有教,当时她是愿意的。
法官对刘姓男子测谎,判定他对“没有性行为”说谎,采信女生证词,依与未满16岁少女性
交的妨害性自主罪判处8个月徒刑,一旦确定,就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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