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l1129 (腐腐)》之铭言:
: 法官还表示,警察没有权利要求通勤者交出除Opal卡和优惠卡之外的其他证件,除非通勤
: 者当时没有随身携带优惠卡,并且没有其他“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拥有获得优惠的资格
: 。
我的解读法官的逻辑是这样
警察一开始怀疑Mr.Le逃票
要求对方出示Opal卡
这是没问题的
但是当Mr Le出示优惠卡之后
警察又要他出示身分证件
这里就出现问题了
警察原本只是怀疑对方逃票
对方出示优惠卡之后
警察又加码怀疑对方持假证件
如果对方又出示身分证件之后
警察是不是又会有其他的怀疑
比如怀疑他跟恐布分子有关
这样是不是可以一直"追查"下去
一案吃到饱
这位法官认为公权力该有所节制
所以判警察非法监禁
我知道有些人认为出示一下身分证件又不会少块肉
而且对治安有帮助
拔一毛而利天下为什么不做
其实北京实施买刀要登记名字时
也不少中国人认为登记名字也不会少块肉
对治安也有帮助
说不定北京因此少了很多郑杰
网络实名制也不会少块肉阿
登记一下实名也不用几分钟
反对的人是不是想在网络做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