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一例一休 7月1日开罚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323000382-260102
2017年03月23日 01:14 生活文教、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劳动部长林美珠昨天邀6都的劳工局长开会,会中达成《劳基法》母法不修改的共识外,也
决定7月1日检查期开始,针对有申诉争议、高风险的行业,如上班时数较长的客运、保全或
工作环境有高危险性的行业进行劳检,若违法即开罚。
4成劳工加班费变少 起薪缩水2500元
连操24天不违法 劳部遭批消极
高危险行业 首查重点
对于有争议性的部分,劳动部将在4月透过解释函的方式,来解释相关疑问。7月开始如有单
位受罚,将进行滚动式的探讨改善;至于中小、微型企业是否从7月起开罚,将视4~6月这
段期间,针对企业主所提的意见进行检讨、修正,如无异议,将同时适用,反之,会再检讨
修正。
林美珠昨日邀集6都劳工局长开会,外界寄予厚望,希望能够得到“能解疑惑”的结果,最
后却是“部长听得多,答案给得少”,唯一肯定的答案是,劳动部将在4月统一函释地方政
府的询问。
不修母法 四月再函释
在将近2个小时的会议过程中,6都劳工局长陈述、反应地方有关一例一休窒碍难行的施行细
节,例如:劳方关心休假日可以加班,但补休又该如何计算?企业规模不同,性质不同,如
何一体适用等?
由于台北市长柯P曾经为了一例一休纷扰,向中央开炮,因此,台北市劳动局长赖香伶昨日
的态度,也受到瞩目,赖香伶说,为厘清法规,北市府6度去函中央,盼寻求解释,不过没
有下文,尽管施行细则日前公布,但仍有部分没有讲清楚。
赖香伶指出,像是技术生是否适用变形工时、未休完的特休,是否得并入下年度特休、七休
一是每7日还是任7日、84条之1适用的职业别、有关休息日出勤如何因应等,都是企业常提
出的问题。
部长多听 答案给得少
赖香伶举例,若有一位劳工在表定“休息日”出勤加班,工作2小时后请假离开工作岗位,
劳工请“病假”则依法可获2小时全薪,以及剩下6小时半薪;若改请“事假”,劳工可获2
小时全薪,剩下6小时无工资,若是以“特休”请假,劳工则可获8小时全薪。因不同假别会
出现不同给薪状态、工时计算方式,衍生雇主与劳工权益问题。
对于赖香伶的疑问,例如休息日出勤或请假、特休递延等问题,林美珠仅回复将以函示处理
,但需要一点时间,至于84条之1适用的职业,则会以指引方向办理。
规模不同,性质不同,若要一体适用恐怕窒碍难行。
台中市政府劳工局黄荷婷说,包括休息日请假问题、特休是否可递延到下年度等,当务之急
是分阶段、有步骤性地,协助中小企业解决问题。
一体适用 法窒碍难行
林美珠也向与会6都首长表达,由于各界反应不同产业应有不同规范,因此,5月底之前,还
会再邀集经济部、交通部、科技部等各产业的主管机关首长,针对不同产业是否窒碍难行的
项目,再汇整一次意见。
劳动部综合规划司长王厚诚说,下个月会再找6都之外的其他16县市劳工局长进行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