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3-22 01:24:53板上一些比较理想化的朋友认为警察举郑捷的例是自打嘴巴,事实上把盘查与郑捷案做连
结确实不够有说服力,因为就算真拦到确实也有可能放走。
但把警察盘查的作为与郑捷案完全切割一样犯了武断的毛病,因为谁又敢说警察一定就会
把郑捷放走?
值得注意的是讨论过程出现了一种说法,指出郑捷案后虽然警方加强盘查还是出现了几个
杀人变态,并据此来否定警方而认为盘查无效。
这就跟某些废死者认为因为死刑的存在无法阻止杀人事件仍不断发生所以应该废死的逻辑
一模一样,充满盲点。
谁敢说废死后杀人案不会因此增加?又有谁敢否定当初郑捷案发生时某些人本想趁机犯案
但因警方加强盘查而打消念头?
因为郑捷案后仍出现变态杀人犯所以表示警察的盘查没有效果?这逻辑真通?
板上很多人常高唱尊重专业,但对于警察执法的专业经验却毫不尊重,一口咬定警察若遇
到郑捷一定只会放他走,这究竟是哪来的根据?
法律从来都是死的,那是最理想化的规定,而执法所要面对的人与环境是动态的,有法律
作为执法界限很对,但如果把法律实验室那套搬来要执法人员完全照本宣科是会害到民众
的。
就像篮球,在课堂上听体育老师讲再多都是理论,实际投篮准度与运球熟练度就是要靠实
际经验及练习累积,经验的价值就在于此。执法人员以此为业,每天面对陌生人执法所累
积的经验对于辨识可疑人士的能力绝对远高于我们一般人,我们没理由不相信专业。
不需要拿郑捷案来跟这次事件相提并论,那根本风牛马不相及,警方此次是合法盘查没有
戒严的问题,小鲁作为一个没有随扈在身的寻常百姓,没理由不支持警察合法盘查的作为
。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01:51:00郑杰身上有带刀 被盘查到就可以抓了吧?
作者:
theyolf (qq)
2017-03-22 01:40:00在国外没出示证件没理由盘查你 甚至有肢体碰触可以开枪的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7-03-22 01:40:00问题是只要郑杰配合 警察一定要放他走 不是一不一定
作者:
sppray (sppray)
2017-03-22 01:34:00不用争了拉,就是耍官威+弄基层员警,本质是斗争。
作者:
kepf (被宠坏的猫奴)
2017-03-22 01:37:00你和满脑理想世界的蠢左讲是没用的
作者: cat031147 (回忆难忘,人更难) 2017-03-22 01:32:00
台北转运站的指定公文呢?
作者: prestonia 2017-03-22 01:29:00
支持合法盘查,啊不合法盘查呢?现在争点是什么?
问题在于乡民是反非法盘查 而不是反盘查 你先弄懂目标好吗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03-22 01:27:00反正遇到8+9 时 小孬孬就会想到警察了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7-03-22 01:26:00看到警察懒觉就缩进去的人也每种随机杀人喇
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17-03-22 02:01:00专业就是会一直拦到没前科没犯罪的人,乱枪打鸟谁不会?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3-22 02:07:00C大可以,依社维法63条1项1款。这就要靠执法经验来调查携刀理由是否正当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7-03-22 02:08:00现在的盘查都是 合法, 就没有非法盘查的问题
作者:
enso (Raven Family)
2017-03-22 02:20:00这次是盘查未遂。因为有懂法律的路人,警察只好停止问话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湾奴隶工)
2017-03-22 02:20:00有谁可以告诉我怎样的情况下,警察的盘查是非法的?
走动巡逻就有吓阻力了,就可以记功嘉奖,奖惩不需建立在破案基础上。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02:25:00盘查应该是有两种功能的,一种是维护”临检当地“安全另一种是,“找出潜藏危险”。如果盘查只能在公告地点,危险份子只需远离当地,盘查临检将失去第二种功能。盘查最大的问题应该要在于,警察职权会被有心人士利用要是能够阻止被利用这情形发生,我想不太到盘查的坏处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3-22 02:31:00那你要举例,因为盘查破获了预备随机杀人而不是乱枪打鸟“盘查的里面说不定有郑捷呢”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3-22 02:39:00C大,所以警职法29~31条提供了民众救济管道。
作者:
CGZB (ZB)
2017-03-22 02:43:00可能要跟推广救济管道?不然好像很多人觉得被警察吃死所以反对盘查,但事实上已经不像以前警察国家那么不平衡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7-03-22 02:50:00
你自己讲的不也是假设?警察自己连行为依据的法条都不清楚是什么专业?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湾奴隶工)
2017-03-22 02:50:00使用救齐管道后->警官:查无不法,依法行政,谢谢指教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3-22 03:13:00应该推广但实际上很难维权,因为连八卦板这样平均素质相对高的地方都不是人人愿意去积极或有时间了解相关规定。另方面则是就算了解也不见得愿意花钱去打官司求偿,这背后涉及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例如主观上认为警察违法不代表实际上警察已经违法,认知上的落差可能导致败诉或白忙一场,这些风险都会影响当事人利用制度救济的意愿。其实对多数民众来说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容忍轻微的不便,例如配合盘查出示证件然后离去,这可能是最务实的。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3-22 06:36:00还有一个坏处你们忘了, 加重警力负担为路检勤务中主要以巡逻为主, 针对可疑人士或可疑行为盘这是合理的执法空间, 必须要保持才能确保路检的功能然而盘查目的若放在盘查多少人,对执行勤务的人员反而困扰如果今天就真的没看到可疑人士怎么办,高层会认为偷懒但盘查又需要说明原因, 还要应付民众,不是几秒的事情高层的回复一边说你作的没错,一边强调是基层技巧不足仿佛把一切推给那 "不成熟的警察",盘检就不会有问题既然认为技巧不足,那就对全国警察教足够的技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