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警察这个工作算不上什么好工作,
不过在台湾警察这个权力可以说是生存良好。
基本上除非有"明显瑕疵"连司法跟媒体都无法忽视,
不然大部分的情况都马是先帮自己的警察好麻吉。
不知道有多少人每天有花一点时间在看台湾的电视新闻,
只要近期没什么大事,新闻画面除了爆X公社的影片就是警方提供的影片,
吹捧警方的,或是暗贬与警方起冲突的民众,
每次看电视警方提供的影片都刚好是刁民开始发作,
在更之前警方怎么跟民众接触的就都没剪。
人为自己着想是没错啦,警方为自己宣传有利的部分也无可厚非。
追根究柢是出现播整天的无意义新闻台才会应运而生出警方与媒体的共生关系,
毕竟一方需要宣传一方需要影片。
但是这种关系对于权力制衡而言不是一个好现象,
公权力跟第四权太麻吉,我个人是觉得这种现象有点不妥。
台湾不算是严格定义下的警察国家,但是已经算是警察"权力"过得不错的国家,
甚至我觉得相较台湾其他公权力有一点过得太过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