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efinger (镜子)》之铭言:
: 我是觉得蛮可悲的
: 台湾到现今已经变成了跟男生共处一室
: 要有随时被强暴的觉悟了
就像男生约跑要有被仙人跳的觉悟
今天跟男生共处一室算低度危险
但两女四男你风险提高
又喝酒更提高
你让低度风险变成高度风险
不怪受害者
只是希望各位女生注意
即使是男生好友也要注意
有次a女和b女到我家一起做报告
a女有事先走
我马上说那我跟b女去咖啡店续做报告
我知道我不会做什么
也不是不相信b女
但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 明知道危险却还去要怪谁
: 这句话字面上看起来是没错的
: 但为什么在台湾
: 喝醉或跟男生共处一室就要有被强暴的风险
: 弄得好像是常态一样
这是不是常态我不知道
但这是高风险的动作
: 如果这样是常态
: 做法也不该是女生少喝醉
: 而是喝酒的场所应该是要先把男生铐住之类
: 以免他们趁喝醉强暴他人吧
预防性羁押?
还没犯法你就没资格铐男生
: 需要被限制的应该是男生
: 怎么会板上都是要女生改变
: 明知道危险还去
: 这种话就是将罪行转移的话术而已
因为男生还没犯罪
你不能抓他
但是当他犯罪的时候已经造成无法抹灭的伤害
每次看到有女生被性侵
都觉得蛮难过的
不是不能喝酒夜店到男生玩
而是做这些也要有防范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
对方会不会变成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