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888 (op)》之铭言:
: 最近几年的法律判决,通奸事证罪证确凿的奸夫淫妇,
: 通常都是易科罚金,不用被关
: 然后赔偿被害者的金额,很少超过百万台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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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告诉我"被害者"是"哪里被害"? 感情受创? 玻璃心碎一遍?
配偶的性器官跟别人的性器官交合,那只是对方使用自己的身体权而已
国家拿什么资格处罚人民使用自己身体?
台湾大法官还勉强用狗屁保护社会善良风俗来保留通奸罪
谁要管被背叛的那个人的感情受创 需要靠通奸罪惩罚对方秀秀啊
: 几乎都是被害人求偿几百万,法官只判赔几万元到几十万
: 为何台湾法官, 对通奸者很宽容?对被害人反而不太好?
中国、日本都没有通奸罪,韩国在2015年除罪化
只有台湾人还在迷信通奸罪
最可笑的是提告之后撤告配偶只告小三小王
假如婚姻可悲到需要靠通奸罪才能管住配偶的屌或穴
建议现在就可以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