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起诉书放弃“一例一休” 马案专案小组点将
联合
证明卸任总统有罪,证据强度轻忽不得,马英九泄密案由二名主任检察官、四名检察官六
人协同侦查,检察官各自发挥所长并蒐罗国内外法例,一致论述马该当何罪;他们放弃“
一例一休”,假日加班讨论如何汇整起诉资料,昨天结案。
依据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张介钦的说法,泄密案“开会不下百次”,检察长邢泰钊
亲自督军的超过40次;平日专案会议下班后召集,结案前更密集讨论,昨天晚间近10时完
成起诉书定稿。
司法官学院37期的主任检察官陈佳秀,是查缉黑金专组的主任,马英九泄密案原本由陈佳
秀带领的忠组承办,邢泰钊上任后,新成立新的查黑专组,马案被移出、重新整合,陈佳
秀仍统筹泄密案的侦查计画,提供起诉意见。
39期的主任检察官周士榆“侦办总统”经验丰富,办过李登辉、陈水扁,十年前依贪污罪
起诉马英九涉特别费案。周私下说,以前查办国务机要费与首长特别费案,查的都是蒐集
小额发票报一笔大额公帐,被告有没有用小额发票凑数去请款,“秤秤帐本的重量,大概
就知道有没有报假帐”。
44期的检察官梁光宗,曾在法务部国际及两岸司办业务,还负责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
的一审莅庭工作,将黄世铭论告获判有罪,黄世铭与马英九泄密案高度有关,梁因此被选
定为专案小组成员。
同样44期的检察官邓巧羚,曾任廉政署驻署检察官,他之前公费前往德国访问学者,访问
题目为“法官评议的秘密”,并缴交学习报告,她吸收西方国家关于泄密的法律意见,是
被挑选为协同侦查马英九案的理由。
47期的检察官曾扬岭在台北地院审理立委柯建铭自诉马英九教唆泄密案时,穿着法袍在法
庭内旁听、写笔记,截录审判长问马英九看黄世铭提专案报告的答辩,认为马已“详读”
专案报告并了解仍有后续侦查作为的认知,几句论述,成为马被起诉的证据之一。
办案团队中最年轻的是49期的检察官刘怡婷,担任检察官不过5年,她是美国哥伦比亚大
学法学硕士,论文题目是国际司法互助;刘擅长外文,马英九的起诉书有不少国外法例对
于总统宪法职权的规范,刘蒐集资料后,将见解融入成起诉论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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