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杀人不见得会被判死,判死也不代表真的会死
对受害者来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甚至连来都跟本不会来只有二次伤害
当法律的力量越来越薄弱,甚至只是部份人的工具时,它要保护谁?
半调子的功夫等于没有,满嘴的仁义道德只会让人听了难过
如果最后法律保护的是加害人而不是受害人,那受害人的公道要谁来给?
以前听过不少劫富济贫的人,深受百姓爱戴
如果有一天我国出现类似的人,也开始搞私法正义,专杀那些该死却没死之人时
于法这人肯定有罪,但依我国现行状况,这人被抓也不会被判死
会有这种人吗?譬如某个家里死到剩他自己,只剩满腔怒火的复仇者
大家怎看这种人?支持?反对?
如果我们的恐龙法官越来越多时,是要支持司法好?还是支持私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