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anlli (指尖)》之铭言:
: 包养好像就是一个雇主跟劳工的关系
: 但只是这个劳工拿到的薪水很多
: 如果是这样的话 包养是不也要帮劳工保险
: 而且很多到底是有多少啊 有个大概的行情吗?
: 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
1. 五人以下的企业,可以不报孬保
2. 包养事实上应该是一种特殊的“乘懒”关系。
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该种“乘懒”关系并不似一般的承揽关系可以让
承揽人指派他人为之,而必须亲自履行。
3. 该特殊关系并非有花时间就有请求酬劳的理由,还是必须履行“乘懒”
事项的完成。
4. 定下对象作爱的人这样有钱,怎只会是“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