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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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男友喂大麻性侵 少女却传讯“下次记得准备保险套”
2017-03-09 17:14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15岁少女,指控郭姓军人男友提供大麻菸给她吸食
,趁她施用后意识不清之际,对她性侵得逞,但新北地检署调查发现,案发后少女曾传讯
息给郭男“你下次可以准备保先生吗?”、“吃事后马的痛死了”等语,且案发3周、两人
分手后少女才提告,不符常情,加上少女与郭男毛发、尿液并未验出大麻反应,认定郭男
转让二级毒品罪罪嫌不足不起诉,今依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将他起诉。
少女去年6月透过哥哥认识郭男,两人展开交往,郭男放假前都会传LINE给少女,问少女“
可不可以到我家过夜?”去年6月12日,少女到郭男永和住处,两人发生性行为,但郭男回
营后,对少女日渐冷淡,传讯息也“已读不回”,少女难过地在家哭泣,哥哥问她“发生
什么事?”少女称,吸食大麻菸后遭郭男性侵,去年7月4日,少女父母得知此事,愤而带
著女儿报警提告。
开庭时,郭男否认提供大麻菸给少女,不认两人有嘿咻,他也未强暴少女。
检方调查发现,6月9日前,郭男曾传讯息问少女“何时满16岁?”显见郭男知道少女未满
16岁,6月13日,少女曾传讯息给郭男说“你下次可以准备保先生吗?”、“吃事后马的痛
死了”,郭男回复“好啦我知道了”、“对不起”,7月2日又LINE少女“发生关系是我的
错,但我根本就没有要骗妳上床然后就分手的想法”。少女哥哥女友证称,案发当晚少女
跟她约吃饭,餐叙中少女有抱怨没想要发生性行为,但对方一直要,让她很不舒服,不过
细节未讲得很清楚。
检方认为,案发后3周,少女与郭男分手后才提告,且两人讯息内容未见少女责备郭男,反
提醒对方下次要记得准备保险套,又少女毛发并未验出大麻反应,认定两人是合意性交,
但少女当时未满16岁,因此依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等罪将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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