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30 所大学发给陆生“承诺书” 台大也有!
教育部昨天证实有六所大学“签署承诺书”,据了解,至少有30所大学发出“承诺书”,
国立、私立各半,其中包括台大;如果大陆研修生没有拿到“承诺书”,对岸就不会让
他们来台,且该“承诺书”2010年就有,但今年要求件数有暴增现象。
教育部昨天表示,已掌握清华大学、世新大学、中原大学、静宜大学、中华大学、朝阳
科大等校签订。教长潘文忠直接判定,清大等六校签陆生来台承诺书,已违反两岸人民
系条例第33之3条,可罚50万元。
清大校长贺陈弘喊冤表示,“承诺书”都是直接寄给学生或承办业务的老师,抬头也并
没有某某大学,因此并非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之3所指的“校对校”间的合作行为,
“所有email往来纪录都可查”。
贺陈弘表示,若是学校与学校间书面约定,文书上一定会有学校关防及校长签名,但该
份承诺书只由清大全球事务处的“国际学生组”盖章寄出。
据了解,陆生来台有很多手续,大陆各省市台办的要求宽严不同,办理赴台签证作法也
不同。2010年开始,随着陆生来台人数增加,大陆有的省市台办开始要求陆生要取得台
湾的大学发给的“承诺书”,才肯放行,但不是每一所大陆大学都要求。
今年大陆研修生要求“承诺书”的人数变多,以清大为例,2010年不到10所对岸大学要
求给承诺书,今年增至27所,包括北大、北京清华、上海交大等985名校的学生申请来台
研修,都要取得“承诺书”,否则就不能来。
据指出,大陆首次要求台湾“承诺书”,很多大学不知道怎么写,对岸寄出一份台湾某
校写的“范本”,很多学校就照抄,主要是承诺“邀请大陆高校秀同学前来交流学习,
旨在参与本校开设各学系专业课程,并无涉及两岸关系一中一台等政治议题相关言论”。
而承诺书几乎是由业务单位承办人员直接寄出,大学校长不知情,直到媒体报导、立委
质询才知道。
教育部表示将在两周内清查157所大专院校只否有签署所谓“一中承诺书”,据大学校长
圈流传的消息,至少有30所大学都寄了承诺书,实际校数应该更多。
https://udn.com/news/story/1/2320171 U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