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聊算了一下 假设我是老板 我开的烘焙坊的人事成本
以下皆暂不考虑工时过长违法、年终、国定假日还有劳健保的成本
我们用旧版的基本薪资来算好了(因为要回溯五年的数据)
旧版基本工资20,008元
为了计算加班费换算成时薪20,008/30天/8小时=83.4元
假设我的公司跟新闻那家工作时间都一样
出勤状况大概是每日工作12小时 月休四天
假设我都跟员工约定为基本工资 整周的薪水结构大概是...
每周的五天工作日
正常工时8小时=时薪83.4x8=667元
加班前2小时=时薪83.4x1.33加班加成x2小时=222
加班后2小时=时薪83.4x1.66加班加成x2小时=277
每周的第六天工作日,因为加班已远超46小时了
很佛心的我把它当成例假日叫员工出勤的算法 两倍给薪
当天应是领83.4x2倍x8小时=1,334
整周下来周薪总共(667+222+277)x5天+第六天1,334=7,164
一个月30天 四周下来总共7,164x4周=28,656
剩下的两天因为每月加班已远超法令规定的46小时
我又很佛心的把它当成例假日叫员工出勤的算法 两倍给薪
所以一个员工月薪为4周的钱28,656+最后两天1,334x2=31,324
假设我的烘焙坊有五个员工
一年下来我的薪资支出大约是31,324x5人x12个月=1,879,440
假设我也跟新闻的那家一样101年开始营业至今五年好了
我总共付出人事成本1,879,440x5年=939万7千元
反观.....
某家烘焙坊 无论情况 都领月薪16K
16Kx5人x12个月x5年=480万 足足比我省了450万
我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为什么人家开公司买车车买房子
我还只是PTT发文的蛇蛇....
而且我发现我错了 我的经营模式完全不对
我应该也只给16K 反正五年下来我省下450万
罚钱才罚100万 小钱啦~~~
我只要在两年不被罚钱就回本惹XD
※ 引述《meouty (-_-)》之铭言:
: 奇摩新闻
: 烘焙坊劳资纠纷 挨罚100万
: 永采烘焙坊与实习学生的劳资争议案,台中市劳工局今晚指出,由于业者违法事实明确,
: 且无改善之意,决定重罚新台币100万元。
: 劳工局指出,这家烘焙坊最近所涉及的实习生劳资纠纷案,经劳工局106年1月6日受理后
: 派员稽查,确认业者有使劳工延长工时超过1个月46小时,并让劳工连续工作超过13天等
: 情形,违反劳动基准法第32条及第36条规定。
: 劳工局表示,另于106年2月24日再度稽查业者提供的全部资料,发现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2
: 条(溢扣工资)、第24条(未给付加班费)、第39条(未给付国定假日加倍工资)规定。
: 此外,加上其他相关劳资争议案件,劳工局说,从101年起至今共计6件调解案,其中102
: 年2案,101、103、105及106年各1案,内容主要为工资未全额给付及劳健保丶劳退未足额
: 投保等争议。
: 业者102年因未给付延长工时工资,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4条规定,也遭到劳工局裁罚。
: 劳工局认为,综合该烘焙坊5年来对劳工未善尽照顾,以及有多次违法纪录,加上业者到
: 目前为止并无改善之意,受害劳工多达4人,劳工局决定本次实习生申诉案将依法重罚业
: 者100万元,希望督促业者检讨改善劳动条件,善待员工。
: 至于有网友在PTT爆料指“劳工局协调专员”去年在劳资争议协调时劝说申诉人当作“买
: 个经验”,不要继续向上协调。劳工局表示,并无所谓“劳工局协调专员”,而是由中部
: 某私立大学苏姓助理教授担任独任调解人,劳工局人员仅从旁协助会议进行,市府将尽速
: 联络苏姓助理教授厘清是否有网友所称之情事。
: http://i.imgur.com/Pt6txSN.jpg
: https://goo.gl/7TPmAo
: 5.备注:
: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