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78 ()》之铭言:
: 各种名人要去法院告人时 一定要站在门口
: 然后比出按铃的姿势 让大家拍照
: 那如果没有记者在 还要按铃吗?
: 能不能比照六福村的云霄飞车一样 有固定相机拍游客
: 按铃完 进去法院会产生照片 就可以去洗相片当纪念品
那个是给身心障碍人士使用的“爱心服务铃”
纯粹是新闻效果用图
按下去,大概只会得到替代役男关爱的眼神 (出来看看是不是需要帮忙推轮椅?)
去法院告人,
1.如果已经到现场,请直接走进去送件即可
2.有要缴交费用的,问过服务台后,直接到相应柜台缴一缴,免得还要补件
(例:支付命令、民事诉讼)
3.大部分直接寄去就可以了
费用,用邮政汇票就可以囉
还有,刑事的案子到底要从警察局开始、去地检署递状,还是直接进法院
有些事情在诉讼上的效果不同
请弄清楚后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