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界权威之一开示了
作者:叶启洲
蝶恋花旅行社翻车事件的保险理赔问题,媒体上充斥着错到离谱的说法,不得不出来说几句话。
保险有很多种。法律要求旅行社投保的,叫做“责任保险”,主要目的是保护旅行社自己,可以有保险替他承担对旅客的赔偿责任。旅客不是这种保单的直接保护对象。只是保险公司替旅行社赔偿时,旅客可以顺便被保护到而已。这种保险中,保险理赔的条件是,旅行社依照民法有赔偿责任。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的,也必须是民法所承认的被害人。
事件中的哥哥,关于其父母的罹难,是民法上的被害人,所以保险公司替旅行社赔了。赔得这么快,已经是特别处理。一般情况是要等旅行社赔偿责任确定,保险公司才对被害人直接理赔。
但关于他妹妹的罹难,只有在他实际支付的丧葬费部分,他才算是间接被害人。其他项目中,他都不是被害人,即便扶养权利人也是被害人,但他应该没受到妹妹的扶养。所以说,保险公司没给他丧葬费用之外的理赔,百分之百是没有错的。不要把保险公司妖魔化。
可以直接保护旅客的,叫做“伤害保险”,也就是俗称的意外险。保险理赔条件跟旅行社的赔偿责任无关。不论旅客拿到多少保险金,都可依民法再要求旅行社另外赔一次。法律并没有要求旅行社替旅客买伤害保险,因为不论花多少钱买、保险公司理赔给旅客多少钱,都不会减少一丁点旅行社对旅客的责任。
法律不能够强迫任何一个人花钱替别人买保障,然后让他一丁点赔偿责任都不能少,不然就是慷他人之慨。(作者为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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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篇用词浅白直截了当,再看不懂也只能厂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