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恶意滥诉 律师吁强制代理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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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醒报 郑羿菲 2017/02/23 12:59 点阅 1105 次
【台湾醒报记者郑羿菲台北报导】法院平均一年要收50万件民刑事诉讼,要如何遏止滥用
司法资源兴讼?“可考虑修法强制律师代理,一来民众起诉成本增加,二来律师也能把关
。”曾担任法官的律师陈业鑫22日受访时表示。前北市法规会主委叶庆元说,“若再多修
订败诉需支付对方的律师费效果会更好。”司改会申诉中心主任萧逸民也说,“法院应建
构‘资讯平台’使法官与检察官能得到足够的资讯,一发现滥诉就可不用传唤当事人,直
接驳回案件。”
每年50万件诉讼
地方法院加上最高法院,每年要新收约50万件的诉讼!根据司法院统计资料,2015年地方
法院新收民事案件有155868件诉讼、一般刑事案件有312038件,2016年地方法院民事新收
有164097件诉讼、刑事案件则有330162件,再加上最高法院12148件诉讼,2016年法院总
共新收了506407件诉讼案件,难怪经常传出法官与检察官“超时”工作的声音。
其中刑事案件每年屡屡突破30万件,案件数量高过民事诉讼一倍,“因为刑事诉讼没有罚
则处罚滥诉,以至于滥诉情况较民事诉讼更严重。”萧逸民22日受访时指出,《民事诉讼
法》中有制定滥诉可以处罚6万元以下罚锾,虽然效果有限,但还是会让要提起诉讼的原
告“多加考虑”。
律师代理把关
“可以考虑修法强制律师代理。”陈业鑫建议,刑事案件中因民众向检察官提起“告诉”
告发并不强制委请律师,所以没有诉讼的成本,这部分若比照刑事诉讼的“自诉”制度,
一定要委请律师代理的话,民众就会考量所提高的成本,而律师也能做第一线的把关,将
滥诉的案件筛掉。
叶庆元指出,“通常律师在负责案件中有专业道德规范,若真的配合原告滥诉,法官与检
察官就可移送律师公会进行惩戒,也进一步逼律师做诉讼筛选。”他说,在现行法律中被
告若遭恶意滥诉,往往没什么救济程序,常常就算打赢了官司,也花了好几十万的律师费
用,若能修法向滥诉的原告求偿律师费,“强制代理加上求偿律师费,对遏止滥诉会有很
好的效果。”
建置司法资讯系统
“法官与检察官都有能力认定是否为滥诉,但有时因资讯不完整,得传唤当事人才知道之
前原告已经告过类似案件了。”萧逸民指出,有些法院在司法资讯系统的设备上还很陈旧
,无法在诉讼案件的资讯上做全面性整合,若将“资讯系统”平台做好,就算换了法官或
检察官,只要透过系统获得充分的资讯就能了解案件状况,直接判断是否为滥诉,若是滥
诉就能不传唤当事人直接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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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新闻笑死了~
律师要自肥就大方承认啦
要人民每个案子都请律师 以为大家都是有钱人吗
这对穷人来说是多大的负担呀
最后还不是那些律师得利 肥了自己
还说律师可以第一线的把关啦~正义的使者喔~
哈哈哈~很多律师都可以为了钱 就抛弃良心 鬼话连篇啦
明明一堆有钱的惯老板洒钱请律师乱吉人 吉了一堆员工勒
活该被骂魔鬼代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