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看到这新闻也觉得扯
也觉得这位先生是故意的
电话访问回记者说受到性别歧视
照法理上的确是性别歧视啦
但台湾在劳基法上的进步还是远远低于欧美
记得在欧美履历也是不可以放照片 写已婚未婚
因为长相 皮肤 婚姻状况是不影响工作能力的
如果因为你是黑人而不录用 那老板就会被罚了
要进步的话 此案还是要罚 而且台湾应该要向欧美那种履历的规定学习才是
当然 此案大家一定会说 女仆咖啡厅/餐厅 是主题性的
但劳动部(或许国外也会这样认同 日本除外) 会认为女仆是职业不是性别
所以男生也可以扮女仆 这不冲突 所以开罚
因为台湾人不管是劳方 资方对于相关法令都不是那么重视
(资方-如此案件性平法 劳方-如某司机说14H不是超时自己奴给老板)
要进步还有很大的空间
而此案件老板还是有开脱的办法 推文大家都没想到或说到
就直接叫此男把履历寄到电子信箱
说合适再请你来面试 这样也算是保护老板自己和顾客权益(谁要男的女仆阿 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