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同性婚姻立场 蓝委:坚决反对修民法

楼主: chben (酷兒雞精)   2017-02-17 11:47:32
※ 引述《Mayinggo (战国策刘副理)》之铭言:
: 没意外的话 最后拍板就是立专法
: 甚至带头喊同婚的同运人士应该底牌也是立专法
: 喊修民法只是谈判的手段 如果一开始就喊立专法 可能会连同志结婚的法律都没有
: 现在至少确定有共识要立法让他们结婚
: 谅他们也不敢在民风未如开放重视人权的欧美的台湾要求这项全世界的"创举"
: 过头势必会造成反扑
: 只是现在有一批已经被带起风向的跟风的LGBT 还有跟风的挺同人士 喊着要修民法
: 确定立专法后 带头的要如何善后 也是挺有趣的
一开始就完全没有考虑要立专法 因为立专法本身就是歧视无误
对于国民党老一派跟那些只会无脑一直跳针提出可笑反驳文章的反同团体来说
他们恨不得同性恋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吧
因为同性恋就是会破坏他们心中理想的传统家庭观念的一群人
但他们传统家庭观念可以外遇 家暴 性侵就是了
修民法是LGBTQ族群们一开始就有的共识 并不是立专法好吗
现在妥协的是不动民法条文
而是增订971-1条“同性或异性之婚姻当事人,平等适用夫妻权利义务之规定”,
并排除民法第1063条关于婚生推定与婚生否认相关条文
讲的好像就修定专法了 不知道到时候如果真的修民法
会不会看到你也来崩崩一下呢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2-17 11:49:00
971-1这个叙述 严格讲也是个歧视 本来就平等干嘛多此一言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7-02-17 11:49:00
看现在美国总统怎么对这些不正常的人种~不是要跟上潮流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7-02-17 11:50:00
我无所谓耶 倒是你们一直拖着不能结婚才比较崩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2-17 11:51:00
要平等不歧视 就应该修972
作者: ipad9 (cgj)   2017-02-17 11:51:00
支持修民法~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2-17 11:52:00
“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把男女改成男男或女女或男女或....
作者: ipad9 (cgj)   2017-02-17 11:54:00
就改双方阿 但这样会引发萌萌崩溃潮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7-02-17 11:54:00
立专法是歧视,所以全世界98%的人都在歧视?同性恋一开始谈多元成家怎么现在不喊了?
作者: stun991 (无我渡苍生)   2017-02-17 11:57:00
外遇,家暴,性侵那一项是现在合法的??
作者: henry55566 (亨利)   2017-02-17 11:57:00
立专法本来就是歧视,有问题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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