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驾驶工时14小时未超时!公路总局:每

楼主: inyoureyes (inyourass)   2017-02-14 23:57:47
※ 引述《jacktypetlan (四十四只石狮子)》之铭言:
: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铭言:
: : ^^^^^^^^^^^^
: : 虽然这句话真的很智障
: : 但是这种不具名的发言 还是希望知道是哪个天才说的
: : 如果民进党不愿意找出来
: : 那这条就永远揹著吧
: 阿是有说错喔
: 如果载乘客到定点之后休息也算工时
: 那远的景点不就永远无解?
: 你想带两个司机去也不行
: 因为司机no.2坐车过去的那个
: 也在算工时
: 然后到景点之后两个工时一起到了
: 这样难道才合理?
: 更别说要是过夜的
: 是连在房间睡觉一起算工时腻?
: 虽然回的的时间点很烂 不得民心
: 阿工时是算手握方向盘的时间到底哪里有问题?有没有人指教一下?
: 如果照乡民的想法
: 是不是我在单位备勤的时间全部算工时阿
: 虽然我在房间睡觉
: 但也是算工时腻?
: 那我真的天天工作16小了喔?
: 排班有问题该检讨的是
: 司机开车与开车之间有没有真正休息到
: 出团一次跟下一次之间 有没有超过一定的时间 让人可以好好的休息放松
: 比如说出这种远的景点一次
: 下一次至少要48小时以后才能再开车
: 这才对吧?
: 一直鬼打墙说公路总局回应很扯 很烂
: 是不是哪里搞错了阿?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24411/
引自劳动部网站:
“劳工在事业场所外工作时间指导原则”汽车驾驶,包括客车,货车及主管之驾驶工作,
其工作时间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包含:热车时间、驾驶时间、验票时间、等班时间、洗
车时间、加油时间、保养时间、待命时间、上下货时间或其他在雇主指挥监督下从事相关
工作之时间。
到底谁搞错了啊?
不过我们劳动部跟交通部长还是会视而不见啦,这是比你被打脸还可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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