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赠与真购地 珑山林董座遭判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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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4日09:37 自由时报》创办人林荣三么子、珑山林公司董事长林鸿尧,3年
前才因利用假赠与取得士林官邸附近土地地上权案,被高院依伪造文书罪判刑4月定谳,
后来又被告发以假赠与手法,强行取得北市松山区西松段一块土地,因此又与员工吴明清
及林姓地主一并遭检方依伪造文书罪起诉,台北地院今依伪造文书罪判林2年10月,吴明
清1年7月,地主林国丰8月。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位于台北市光复北路与八德路口土地(松山区西松段2小段704等地号),
原为4名地主共有,2001年珑山林涉透过“假赠与”手法,先由林姓地主赠与1/3000土地
,以规避告知、征询共有人是否承购程序,顺利取得“入场门票”,进而主导土地买卖。
随后,珑山林以2000多万元买下林姓地主名下土地,再砸重金收购其他地主的土地,其中
有一名地主质疑珑山林为何可以拥有优先购地权,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
认为林疑涉及刑事不法,向台北地检署告发,另也
有民众向民阵“铲土豪行动”举发。(张钦/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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