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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家住上海的13岁小女孩,偷偷打赏给自己喜欢的网络主播,仅仅2个月就花了人民币
25万元(约新台币115万元),女孩的妈妈为追回这笔钱,报警处理,但是因为女孩在直
播平台,是主动送礼给男主播,期间没有任何诈骗行为,所以警方无从受理此案。
据大陆《法晚网》报导,上海一位孙姓女子,大年初三打开电子“微信支付”,赫然发现
自己微信钱包里,少了人民币2万元,一查微信支付绑定的银行卡余额,惊觉25万的存款
竟也不翼而飞。孙女立刻出微信支付的明细,发现从2016年12月25日开始,帐户的钱就陆
续经由微信支付转给腾讯公司。在追查之下,13岁的女儿最后承认,偷用妈妈的手机,通
过腾讯《全民K歌》APP购买了大量的“K币”,打赏给名叫“杨光”的男主播,另外在“
杨光”的QQ粉丝群中,还撒了多个红包,女孩还表示总共打赏了多少钱,自己都记不清了
。
孙女并表示,事发后没有打骂孩子,“孩子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她一直不愿意跟我
说,什么时候认识这主播?之前他们到底聊了什么内容?是谁让她打赏的?”妈妈还说,“
孩子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平时听话懂事,我们虽然工作忙,可对孩子的关心从没忽略
过,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我们很震惊。”据统计,小女孩在男主播“杨光”身上,花费
了人民币21万元,同时在他的QQ粉丝群中,发了4万元的红包,总共花费25万元左右。虽
然孙女报警处理,警方表示是主动赠与,未涉诈欺行为,但报导引述律师的分析指出,这
一类的事件,的确不构成刑事案件,是自愿的民事行为,应透过民事途径解决。但是律师
认为,未成年人有监护人许可,擅自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也就是主张小女孩
的打赏无效。(翻摄法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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