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ttaya (小花)》之铭言:
: 苹果
: 礼车未绑甘蔗男不认婚约
: 称违古礼无效 妻拿男方祖母讣闻打脸
有兴趣的人请自行查阅 台中地院 105,婚,65
以下节录
3、综观两造之陈述、证人陈崇弘及何家旺之证词,以及两造
所提出关于87年3 月14日之照片(参本院卷第25、26页、
第48页背面),可知原告并非入贽被告家,于87年3 月14
日,系由原告及家人一同前往被告娘家,并未开绑甘蔗的
礼车前来,仪式进行中,系由原告大姐提亲,并由被告穿
蓝色礼服出来奉茶,奉茶后,原告及到场亲友有在茶杯中
放入红包,家中之仪式结束后,系直接到被告母亲预订之
餐厅用餐,共计二桌,原告同行亲友及被告家长辈坐一桌
,被告其他亲友另坐一桌。另证人陈崇弘证称:两造并未
印制喜帖等语,亦未为被告所否认。是核两造于87年3 月
14日在被告娘家所举行之仪式,应认与一般传统习俗之订
婚仪式吻合,而与一般传统习俗之迎娶仪式(例如应由男
方自女方家将女方迎娶到新房、由男方单方或由双方共同
宴客等等)均不相符。准此,原告及证人陈崇弘一致表示
87年3 月14日只是进行订婚仪式而已,并非结婚仪式,即
有所据,堪予采信。被告及证人何家旺称:当日是订婚与
结婚同时进行云云,则与被告提出之照片所显现之画面不
符,要难凭采。
简单的讲
当天一、没有发喜帖、只办二桌
二、男方到女方家之后就去餐厅了(习俗是要先把女生迎娶回家)
所以法官认为这个仪式不是结婚而是订婚
跟有没有绑甘蔗没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