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nfline (文猫)》之铭言:
: 很久以前有位版友在八卦版分享了一个他通识课(似乎是法律相关)老师所问的问题,
: 可能传达的不是很精准详尽,但大意是如此的:
: “以多数决为名,我们可以全班投票,决定毕业旅行的地点;
: 那为什么不能同样全班投票,让某一个同学负担全班的学费?”
: 那位版友提到,有许多同学试着回答、挑战老师的问题,但没有一人成功,
: 该篇发文底下的讨论也未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 尽管事隔多年,我对这则发文一直很有印象,也很想知道答案,
: 在此想悬赏 10000 批币,给最能解决我心中多年疑惑的版友,推文回文站内信都可。
: 这里有人还记得那篇发文吗?QQ
首先,不管是投票或选举
是为了将自已“某部份的权力”让渡出去
然后那些让渡出去的权力
“会替大家做事或保护大家的权益”
但那让渡出去的权力,以不能损坏人权为前提
这段影片虽然说明了国外为何支持癈死
但基本上是在说明,你让渡出去的权利,不能高于你自已的人权
https://youtu.be/tkF_cQ-8Fbk?t=31m16s
https://youtu.be/dbErmCm1jwM?t=24m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