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杀捷运警 杀人未遂判8年半
2017-01-26 02:45联合报 记者李承颖/台北报导
詹姓男子去年砍杀捷运警察案,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法官以詹藐视
国家公权力,砍杀警察,恶行重大,但因罹患思觉失调症,依杀人未遂
罪判刑8年半,并于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入相当处所监护3年。
“我讨厌警察,下手的力道就是想要警察死”,詹姓男子供称,失业期
间,曾向政府单位求助,却屡屡碰壁,对公务员心生不满,后来看到警
察开单的新闻,才讨厌警察。
判决指出,詹从捷运台北车站一路跟踪黄姓警员到新北投捷运站,趁转
身入捷运车厢时,持刀往黄的背部、头部和右前臂等处砍杀十余刀。满
身是血的黄以擒拿术将詹拖出车厢,另名台湾保全运钞员见状,与黄合
力将他逮捕。
詹领有重大伤病卡,有严重妄想,曾怀疑牙医的注射让他无法从事性行
为。法官指出,詹虽患病,但犯案时还尾随黄到无人处,背对自己时才
下手,犯案后知道是违法,显有辨识力,詹藐视公权力,也造成公众搭
捷运不安,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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