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目前军人如果过世之后
假设原本月退6~7万(大约中上校)
亲人还可以继续领一半3万多= =??
等于即便去世 配偶或儿女
还可以继续领一半??
这次改革怎都没提到这个部分
这样等于比22k的还多
若将级的军人过世之后
亲人不是还可以领个5~6万以上
是否这次改革遗漏了这个部分?
是否很荒谬!!
公教劳似乎就没有继续领半薪的制度???
有这方面的八卦吗??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6-01-25 21:52:00我记得军人家属电费还有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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