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年金改革, 在主事者力推之下, 要改变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主张一切的改变, 即使退休者也要用新的规定来领取, 这样的改变是有问题的
前大法官, 最高法院院长也说了, 虽没明文规定法律不溯及既往
但是已有十来条解释文支持这样的观点
但版上一些乡民的回应, 认为只要爽就可 "诸法皆空, 自自冉冉"
如此一来却可能会造成公务体系的崩坏, 因为法可以不断的回溯
每十年或更短, 都要再重新的检讨可以领多少钱,
换言之, 未来已退的公务员, 可能无法知道每年退休金可以领多少
对于没有退的公务员更惨, 不但要 "延后退" (65岁), 在职时每个月还要 "多缴" (减薪)
退休时可能基金破产了, 可能什么都 "领不到" (这次改革, 只能再延十几年不破产)
这种改法对吗?
让恩给制的归恩给制, 退抚基金的归退抚基金, 政府该 "补贴" 的就 "补贴"
18%利息非法律明定的, 可以检讨
但是退休金的计算公式, 不能任意的更改并且回溯, 这违反法律的基本概念
不要因为很多钱无端的浪费了, 诸如放烟火, 某些厂建了又不用..等
没有钱不但没有 "补贴" (政府是公务员雇主, 且法有明文), 还找公务员开刀
不但要赖帐, 还要斗公务员是既得利益者, 不但世代斗, 还要职业别斗
这样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吗?
公务体系如果崩坏, 受害的还是整个社会
最近的风向, 就像当初普设大学时一样, 先有知名人士出来放话
版上一片赞扬, 当时也有人说普设之后有总总问题, 但没有人在意
现在大家基本上都是大学毕业, 但除了每个人多花了四年的时间和学费外
竞争力有比较提升吗?
因应扩招, 所新增的大学, 现在又有多少都面临倒闭的危机了呢?
政策要有有长远的规划, 不应该是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