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保防法草案出炉 泄密中国最少判7年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蔡总统多次宣示重建国家反情报体系,要求法务部尽速完成保
防工作法制化,法务部和调查局研拟六个月后,我国首部“保防工作法草案”已出炉,未
来从事间谍工作泄密给中国等敌国或恐怖组织,最少须处七年以上徒刑。目前草案正由行
政院审查中。
资深法官指出,目前实务上对间谍行为,多以国家安全法和刑法的泄密罪论罪,最重可处
十年徒刑,保防工作法草案加重间谍行为的刑度,具有相当的警惕作用。
97年迄今 仅破55共谍案
调查局统计,九十七年迄今侦破的共谍案只有五十五案,调查局认为,上述数字仅是冰山
一角,中国对台渗透破坏、利诱日亟,跨国性或无国界犯罪活动猖獗,已严重冲击我国家
安全。
保防工作法草案共卅一条,将保防工作区分成三大区块,分别是:“军中保防”、“机关
保防”和“社会保防”,中央由行政院筹设全国保防工作会报,由院长担任召集人,各县
市则设地区保防工作会报,由县市长担任召集人各政府机关和核电厂、高科技产业和影响
国家安全利益相关产业,须设立保防室或保防员,并定期举行联系会议。
保防员有“准司法警察权”
草案规定,保防人员得行使“准司法警察权”,如发现可疑对象,经机关首长书
面同意后,得查访当事人并得向各机关、团体或个人调阅相关文件资料,另外,保防人员
得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危害国家机密情形,还能行使临检权,遇有急迫情形,可行使查
扣权,但扣留物品不得超过卅天,延长期间不得超过两个月,若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等损
失,得声请救济。
如拒绝配合保防单位安全检查或演,可处一百万元以下罚锾,无正当理由规避或拒绝保
防机关调阅资料或安全查核,处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如规避或拒绝安全查访,处五万元以
下罚锾。
草案还制订“保密条款”,泄漏、刺探或蒐集保防人员身分和资料,最重可处七年徒刑
,保防员离职一年内泄密,加重刑度二分之一,从事间谍而泄密,处七年以上徒刑。从事
间谍行为刺探或收集机密资料,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徒刑,替外国或恐怖组织发展组
织,处七年以下徒刑,首谋者加重刑度二分之一。
调查局长蔡清祥到任后,积极推动保防法制化。调查局指出,目前侦破的泄密案件,多数
是军中保防案件,政府机关内部和民间国安案件为数较少,这是因为民间企业和其他机关
缺乏保防工作法源依据,因此无法设置保防部门,显示保防立法刻不容缓。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072327
5.备注:
超爽der,扩大编制又扩大权力,5楼共匪小心了,黑名单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