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
2.完整新闻标题:
懂一例一休的专业人资 年薪百万还找不到人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年01月19日 04:10 邱琮皓/台北报导
周休二日新制“一例一休”上路,前台北市劳动局长、现执业律师陈业鑫表示,从去年12
月6日三读通过新制后,行程一路满到3月底,笑称“连吃个早餐,都看到隔壁阿姨在说儿
子的班表被一例一休影响”,现在外界抱怨《劳基法》母法缺乏弹性,但他也坦言,重头
戏在劳动部接下来将公布的施行细则,看是否能在母法给予解释的弹性,减缓母法的压力
。
陈业鑫说,现在市场上最抢手的不是派遣人员,而是懂得一例一休的人资人员,“甚至年
薪百万还找不到人”。这次修法之后,《劳基法》复杂程度之高,不论是一般业者,他表
示,就连具备法学背景的律师都不一定弄得清楚。
劳动部针对休息日工时计算,强调也是要以《劳基法》第24条中对加班费的规范来计算,
工时同样也是“做1算4”。陈业鑫质疑,“这是第24条,放在《劳基法》第三章工资中,
并不是在讲工时,这部分可以讲怎么算加班费,但为什么工时也要算4小时,这样会导致
加班空间被压缩、吃掉每个月的加班总额。”
他更举例,如果有一个劳工每个月的5个休息日都进公司加班1小时,这样子就会被计入加
班工时20小时,“加班费被算20小时的价,那是加班费的规定,但工时是在第四章,怎么
会用来解释工时”,他认为问题出在劳动部对法学体系解释出问题。
另外,陈业鑫也认为,特休假能否递延也是个问题,“现在新增资浅劳工满六个月有3天
、但他们满一年又有七天,现在可以让他们凑成10天吗?不行,现在都要换成钱”。他认
为,立法者及执法机关应该是保障劳工权益,“劳工选择才是权益”。
(中国时报)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19000445-2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