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洲合宜宅有瑕疵 日胜生判须退还14户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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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8日16:01
板桥浮洲合宜宅爆发建筑结构瑕疵纠纷,建商日胜生公司拒绝退还已付款项及违约金
,多名承购户怒提告。新北地院认为房屋虽经补强,仍可安全居住,但建筑已有瑕疵
今判日胜生须退还A2、A6区许姓等14户购屋款并加计违约金共 1亿5568万余元。仍可
上诉。
胜诉的承购户许小姐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我觉得正义得以声张,也感谢法官在这
次判决中的肯定,希望日胜生以后能记取教训,好好的盖房子,因为房屋是购屋者一
生攸关性命的东西,所以希望他好好的,诚实盖好房子给大家住。”
承购户的委任律师吴孟良也肯定判决结果,他表示既然所盖房屋已违反建筑技术规则
,就不应等到发生如同台南维冠大楼的惨剧,才来补救,但原本合约约定违约金就是
15%,因此仍会上诉争取。他也表示,全案共有40户承购户提告,要求日胜生退还近6
亿余元,尚有二案仍在新北地院审理中。
板桥浮洲合宜住宅政策,是政府跟民间合作推动国民合宜价位的住宅,该建案仅 2楼
以上为合宜住宅,以低于市价的每坪19.5万元,让较弱势民众购买, 1楼则是一般店
面,则采市价供一般投资人承购预售屋,而总建案共分为A2、A3及A6区,共计4831户
。
提告的承购户表示,2015年4月发生一次4级地震,却导致A2、A3及A6区建筑出现地上
较低楼层、地下室梁柱出现裂痕,检验后更有钢筋短少、不均匀下沉与设计不良等现
象。并且,日胜生让地上二楼以上承购户无条件退屋,不过,对于以市价购买一楼及
停车位的承购户要求退屋,日胜生却要求先赔偿 15%的违约金,40名承购户才向法院
提出返还价金民事诉讼,更认为是日胜生违约在先,也要加计赔偿 15%违约金。
虽日胜生强调,事后经台湾土木技师公会等 5大公会鉴定,认为该瑕疵是可修补,也
由台大地震中心审查通过修补方案,已开始进行修缮,完成后房屋结构将无安全疑虑
,瑕疵既可修补,依最高法院判决意旨,承购户不可解约,并且要求退款。但法官经
鉴定报告发现,A2、A6区一开始设计、兴建,就低估建筑总重量后的沈陷量,更由于
受力不同而有差异沈陷,造成结构损坏,虽可透过修补来达到安全要求,但基于一开
始施作,就有未符合建筑技术标准,影响结构而有瑕疵,承购户已有权解约,要求退
款。
虽日胜生也称此属施工前,事先无法预料的风险,不过,法官认为此风险应由兴建房
屋者负担较适当,但考量日胜生并非故意违约,认为违约金应以房屋总价的 3.75%计
算,共计判决日胜生须还款1亿5568万余元;尚可上诉。(孙友廉/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