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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转!郭冠英退休案北高院判准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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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前新闻局驻外官员郭冠英涉及辱台言论,引起轩然大波,遭公
职会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郭在65岁退休前,短暂出任前省府秘书,原本可领取月退俸约6
万元,引发争议,铨叙部审议后退回郭冠英退休案,即郭6万元月退俸也没了,郭打行政
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大逆转,打脸铨叙部,今撤销铨叙部处分及复审决定,
并指应做成准许郭退休处分;全案还可上诉。
据指出,由于当初省府录取郭冠英时,未依照公告内容举办面试,监察院报告两度认定任
用程序有瑕疵,并提出纠正案,铨叙部要求依行政程序法补正,但省府认为这是“人事行
政行为”不适用行政程序法,最后请教法务部意见,去年1月30日收到法务部第二次解释
函,才确认法律适用,铨叙部据此认定省政府任用郭无效,也因此将郭的退休案退回。不
过,郭在省府任职期间的确有任职事实,因此领取的薪俸不必追回。
郭冠英不服,向公务员保训会提出复审,被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
将原处分和复审决定均撤销,并指铨叙部应就郭的退休案做成准予退休的行政处分。
至于台北高等行政院判决理由,尚未公布。
郭冠英原在新闻局任职,却因辱台言论,98年10月2日起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议决撤职并停
止任用3年,在年满65岁前要重新任职公务员才能保住退休金,103年3月10日起由台湾省
政府派任荐任第8到第9职等秘书,3月31日通过铨叙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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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51358
5.备注:
===高级外省人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