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次机会很多人都表示丢台湾人的脸,顺便支持Uber
关于这两点
我必须提出反驳
一、殊难想像丢台湾观光的脸
本国人出国旅游,本来就要小心..
重点来了
难道全世界只有台湾的司机会性侵害吗?
性侵害的出租车司机绝非台湾的专利啊!
吾人不论东南亚、非洲...等开发中国家
只论以已开放国家或先进国家
诸如美国、日本、韩国本身皆有案例在前
大家仍然去旅行,不会因此感到畏惧
反而只会特别提防周边的人事物、提升自己的戒心
二、支持Uber?
出租车素质固然是Uber进场的理由之一
但这绝非是唯一且绝对可以打败出租车业的一根稻草
政府应加强出租车管理,定期汰换不良司机、年老司机
此一缺点大致上就会消失
有人认为Uber有良民证控管
司机品行就会端正?
其实不然
我们要先知道良民证只纪录什么
按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核发条例第6条规定:“警察刑事纪录证明应以书面为之;明确记载有无刑事案件纪录。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纪录,不予记载:一、合于少年事件处理法第八十三条之一第一项规定者。二、受缓刑之宣告,未?
其中第2、3、4、5者,但是非受徒刑之宣告,或法官考量其犯案情节轻重,而减轻其刑或免刑,或符合第7条规定者,皆是有罪之宣告
只是条例规定不予纪录
所以良民证真的良民
其实未必
真正有纪录的是在法院的“前案纪录”
所谓前案纪录就是不管成不成罪、是不是被诬告,反正被告过都有纪录的
由此得知一人的品行才是合适的吧
(通常一个人被告或被诬告,一定本身有做了什么,只是可能只是罪证不足不然就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罢了)
只是这种东西没有法律说可以公告而已(都是内部文件)
哈哈
或许要求政府修法把良民证的登记范围扩大不然就是把前案纪录也开放申请调查
才能找到真正的优良司机
前案纪录详细说明: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318781480.A.5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