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立医师非公务员 收回扣一亿免没收?

楼主: hualienwang (王莲花)   2017-01-10 02:58:25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42442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公立医师非公务员 收回扣一亿免没收?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1-10 02:29
〔记者王锦义/花莲报导〕前卫生署台东医院精神科主任陈明哲(后改名陈仁文,已殁)
任内涉嫌诈领健保费,还透过父母亲、友人等担任白手套收取药商回扣,9年多来收取1亿
1千多万元遭起诉求刑30年,一审以贪污罪判19年,二审改以健保诈财判7年;更一审前夕
陈男病逝,其父母遭贪污共犯判4年10月、4年徒刑,1亿1千多万元宣告追缴没收;但更二
审宣判出现逆转,由于法官认陈不具公务员身分,其父母因而被判无罪,昔日查扣的4000
多万及27条重达1公斤的黄金可能因此要发还被告,但花莲高分检对此已提出上诉,是否
没收仍未定。
台东地检署96年间起诉指出,陈明哲被检举造假看诊纪录,诈领健保费,并以药事委员身
分,利用精神科专业医师身分建议采购药品,透过父母亲、哥哥的女性友人等白手套,向
药商收每颗药价2到7.1成的回扣,从87至96年间不法所得高达1亿多元;检警当时在陈明
哲和亲友家中搜出疑似贪污所得现金4355万元,及27条每条1公斤的黄金(以当时金价估
约价值1894万多元;现值则估达3320万)合计6000多万元被查扣,起诉遭求处30年重刑。
台东地院99年一审判决,陈明哲贪污罪部分判处应执行19年徒刑,陈的父母也依共同犯判
处9年、8年徒刑;但101年花莲高分院二审认为,依新修正的贪污治罪条例,陈明哲并非
贪污治罪条例或刑法上的公务员,因此仅就诈领健保部份改依诈欺取财罪判处7年,陈及
其父母亲贪污部份改判无罪;陈不服再上诉,103年更一审宣判前夕陈因病过世,由于被
告死亡,法官判决不受理,不过陈又被法官认定具公务员身分,因此其父母亲被依贪污共
犯判4年10月、4年徒刑,且不法所得1亿1千万多元宣告连带追缴没收。
陈明哲的父母亲不服上诉,去年11月间花莲高分院更二审宣判,法官认为署东医院虽隶属
卫福部,但非国家所属机关,而是公立医疗机构;陈明哲任职于署东医院的医师,日常提
供的医疗服务,亦非公权力之行使,因此难认系刑法上的“身分公务员”且他仅是药事委
员,不是采购药品的承办、监办采购人员,并非参与采购药品的“授权公务员”且药事委
员会采合议制,经委员会通过的药品也可经过院长驳回,陈明哲与会或审议,并无直接、
实质影响药品采购之权限或表现。
法官认为,陈明哲向药商收取回扣固然损及医界声誉,但此仅为医师医德的非议;陈明哲
并非公务员,协助陈从药商处收受现金的父母亲,难因与陈明哲有共犯关系以贪污治罪条
例之罪相绳,因此判处无罪;而收受的现金并非贪污罪不法所得,自不得宣告没收,但法
官认为可依照刑法第40条,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诉犯罪行为人之犯罪或判决有罪者,自得由
检察官另行声请单独宣告没收。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宝路啦><)   2017-01-10 02:59:00
依法处理
作者: new1974 (风浮草)   2017-01-10 03:14:00
医生录取标准又要提高了,真好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7-01-10 04:08:00
高调 免没收是要鼓励公立医师收回扣吗?
作者: Tenging (菜鸟)   2017-01-10 04:37:00
以前贪官会把钱留给亲人所以才要诛连九族抄家就是亲属一起抄家 一毛都跑不掉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7-01-10 05:07:00
免没收是因为贪污告不成;改告背信等,成罪就有可能。
作者: balakuo (...)   2017-01-10 06:05:00
有健保还是很赚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17-01-10 06:37:00
实质影响力 阿扁表示
作者: hqu (小毛毡苔)   2017-01-10 07:10:00
1亿给6千万都值得。 法官真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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