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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案》遭依贪污罪起诉 翁启惠:震惊与愤怒
[记者吴柏纬/台北报导]前中研院院长翁启惠涉入浩鼎案,今天下午被士林地检署依贪
污罪嫌起诉,成为史上第一个被起诉的院长。翁启惠稍早发布声明稿,强调取得3千张浩
鼎股票是自有资金,与担任中研院长职务无关,对士林地检署以穿凿附会、滥行起诉感到
震惊与愤怒,将在司法程序全力捍卫自己的清白。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资料照,记者朱沛雄摄)
翁启惠声明稿。(中研院提供)(记者吴柏纬摄)
另浩鼎集团董事长张念慈、副董事长许友恭、总经理黄秀美、研发长游丞德、商务医学处
处长廖宗志等5位高层,也遭检方以内线交易等罪嫌依法起诉,浩鼎集团则发声明稿表示
,真相与检方认定事实不符,坚信董事长及团队的清白。
翁启惠声明稿全文:
对于士林地检署于今日发布新闻稿并起诉本人于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期间与张念慈期约收
受贿赂及收受贿赂罪,本人对士林地检署穿凿附会,滥行起诉,深感震惊与愤慨。特此澄
清如下:
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指称本人同意张念慈以浩鼎公司1500张技术股为对价,作为取得中研院
关于糖分子研发成果的交换条件。惟本人从未与张念慈讨论所谓1500张技术股问题,更从
未同意收受浩鼎公司1500张技术股。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所指摘的内容,纯属虚妄。
士林地检署新闻稿另指称本人收受张念慈行贿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并利用中研院院长身
分协助浩鼎公司生产糖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专属授权云云,更属无稽。本人基于浩鼎公
司的母公司创办人身分,本来即有认购浩鼎公司发行股票的资格。本人所取得的3000张浩
鼎公司股票,是本人用自有资金全额给付取得,与本人担任中研院院长职务无关。士林地
检署竟完全忽视本人针对取得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的原因及就资金来源所提出的详细证据
及说明,草率提起公诉。
本人感谢侦查期间关心本案之众多友人,本人绝对没有败坏官箴或损及人民对公务员职务
公正性之信赖,对于地检署疏于查证,滥行起诉,本人深感悲哀。本人回台,一心贡献家
乡,不料受此屈辱,严重斲伤本人学术声誉,本人不会辜负国人期待,将在司法程序,全
力捍卫自己的清白。
跟林益世说法有点像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