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公布国外习医新规 “波波” 禁不掉
2017-01-09 19:06联合报 记者邓桂芬╱即时报导
http://udn.com/news/story/9/2219561
卫福部日前发布“国外大学或学院医学系科学历采认原则”,首度将国外医学生做制度规范
,自今年元旦起适用。但遭国内医学生抗议的“波波”,也就是波兰医学生,只要符合新制
,仍能参与我国医师考试。卫福部表示,新制有明定招生管道要公开,只要经非正规招生而
赴国外习医者,也不能考照执业。
我国过去采认美国、日本、欧洲、加拿大、南非、澳洲、新西兰、新加坡及香港等九大地区
毕业学历,可直接参加我国医师考试,非九大地区毕业学历者,需通过教育部或考选部个案
审查,也就是学历甄试才能为之。
但2004年起,波兰、罗马尼亚等东欧国家陆续加入欧盟,欧盟国适用“九大地区”认定,因
此吸引大批学生透过代办前往就读,部分因非正规考试,或录取门槛低,毕业学生素质参差
不齐。
卫福部医事司长石崇良表示,医师的养成与素质攸关医疗品质且影响民众健康,但各国学制
分歧。依考选部统计资料显示,自2007年起,持国外医学系毕业证书参加我国医师、牙医师
的考试人数逐年增加,忧心冲击我国医师人力与医疗品质,与考选部、教育部共同决议,发
布学历采认新制。
新制包括,国外毕业学校须为教育部已列入参考名册者,医学系和牙医系的学制均需达6年
以上,学士后医学系达4年以上。课程内容则需含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且达一定时数。但
106年度以前入学国外医学生,不受新制规定。
卫福部医事司科长赖贞兰强调,新制盼学生出国前参考新规范,选择符合我国标准的学校,
例如学分、实习天数、学制等,都应审慎评估而为之。但她指出,利用特定管道入学就读,
例如补习班或代办,而非走笔试、口试等公开招生者,学历不予采认。另只要没实习,也不
采认学历。
此外,部分国家提供英语系国家医师训练专班,但毕业后不具当地医师执业应考条件,赖贞
兰表示,新制也规定不予采认类似的毕业生学历。至于大陆地区学历从未采认过,未来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