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听师长说
不能贿选 接受贿赂
这是违反民主精神的
法律也规定 不可以贿选 接受贿赂
但是长大以后 我仔细想想
收贿的人 愿意投贿赂的人
这不也是民意吗
但法律偏偏要禁止贿选行为
反而是大财团、中小企业们能够从政治中间接获利
最后民众只好接受候选人的空头支票
每隔几年 又对自己的选择后悔
这样还不如收贿 至少手上有些钱
反正都是要被财团政党强暴的 都要卖洞洞了 为什么不收点钱呢?
我觉得 禁止贿选只是要降低候选人买票的成本
因为一旦选票市场公开透明化 那些角头 议员就失去获利空间
候选人还要彼此竞价
贿选应该是 公开 透明 公正 而且受法律保护 保障买卖票双方的权利
这样才是符合法治民主 资本的精神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