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1例1休的劳基法相关修法条文,于去年12月23日正式上路,劳工每7日至少2日休息,
: 其中2日休息的部分,1日为“例假”,另1日为“休息日”。其中若劳工在休息日加班,
: 雇主必须依照休息日加班费的方式给予加班费。
: 一例一休上路,程泰集团董事长杨德华建议,政策能够采取渐进式的做法,让劳工和公司
: 可以有协商的空间。
我觉得也应该给缓冲期才是阿
那好的在一例一休缓冲期实施前 一律恢复这七天国定假日给劳工 不就好了
反正本来当初蔡英文就是讲 在还没实质周休二日之前 七天假不会去砍它
现在资方已经说了 一例一休增加的成本让它们比砍七天假减少的成本还多
所以干脆 继续放七天国定假日 一例一休制度先暂缓实施阿
这样看起来应该是个劳资双赢的结果 资方可以不用在烦恼一例一休的麻烦
劳工可以继续放七天国定假日
这样老板物价也不会涨 也不会再靠北加班费 想加班的劳工还是可以在非例假日加班
想放假的劳工也可以继续这七天国定假日 这样怎么看明明都是双赢
好喔 大家都来缓冲期吧 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就缓冲到2020选前吧
让各政党再三年的时间研究怎么样对劳资都好 然后在2020选前提出 让选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