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
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
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
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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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三个前提其中一项成立,中共可以非和平统一
1、台湾不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你用什么名字(中华民国也不行)
2、有外力阻止台湾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3、中共认为和平统一无望
基本上就是他想打就打啦,反分裂国家法只是创造法源而已。还在那边扯啥中国国内法国
际不承认。你会跟流氓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