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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即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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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中正一遭判拘 洪崇晏:这是小英政府时代,遗憾
前年太阳花学运期间,前台大学生洪崇晏被控涉嫌于4月11日号召群众“路过”中正一
分局,并对警局比中指大骂“下贱、无耻”,遭检方认定是聚众不解散的首谋,依违
反《集游法》等罪和同案共犯萧年呈等共4人一并起诉。台北地院今依《集游法》判洪
拘役55天、得易科5万5千,萧年呈拘役80天、得易科8万元,撒丰安瓦林及那(李品涵)
拘役40天、得易科4万元,陶汉拘役30天、得易科3万元。
目前就读世新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硕士班的洪,下午亲自出庭聆判,
对于判决结果,他表示:“对今年最后一个上班日,而且是蔡英文政府时代,
出现这样的判决结果表示遗憾。
此案审理时,洪崇晏(25岁)否认他是首谋,也否认比中指,他强调当天是针对中正一
分局违法违宪驱离公投盟群众,因此要求中正一道歉负责,至于大骂“下贱、无耻”,
洪表示是针对中正一违法违宪行为,也是基于《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并非针对个
人,没有侮辱公署、妨害公务。萧年呈则否认推挤警员盾牌、推打警察,萧表示他是被
警察用盾牌推倒,另名被告李品涵则称先被警察打巴掌,她才拉盾牌,目的是叫警察不
要跑。太阳花学运后,行政院针对318占领立法院、323攻占行政院及411路过中正一分局
等3次警民冲突,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公诉罪名(不能撤告),控告158名民众,其
中包括林飞帆、魏扬、洪崇晏等人;行政院另依无故侵入他人建筑物、毁损等罪,控告12
6人,由于这些是告诉乃论罪,可撤告,而行政院日前宣布太阳花学运是政治事
件,已对126人的告诉乃论罪撤告。(丁牧群╱台北报导)
4.附注︰
兔死狗烹,杀鸡敬猴,
另外社运团体,学运团体和
工运工斗等等团体自己要明白
DPP不会让太阳花发生第二次的!
其实我觉得判决满合理的,该怎样就怎样,
只是这如果是在马政府时期判的,
肯定会被被冠上清算学生,白色恐怖,
只能说DPP的敌人是过去的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