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没有“爱滋血”! 疾管署打脸媒体报导

楼主: Greein (GreenY)   2016-12-28 19:07:38
首先看一张镜周刊影音新闻的截图:
http://i.imgur.com/AiBYcB6.png
影音新闻连结:
https://youtu.be/odixMVz8xzs
影片在阴性后加注带原。
会以为阴性是带原,显然连常识都没有。
阴性是未感染也就是没带原的意思,
不然大家拿到体检报告看到整排阴性(未检出)早就吓死。
另外八卦板很爱误解的捐血验爱滋也是错误的资讯。
为了避免给捐血人捐血可以验爱滋的错误想法,
卫福部早就规定无论检验结果如何均不通知捐血人。
http://i.imgur.com/fMDoGf2.jpg
延伸辟谣阅读:
1. 【模糊的新闻,是对爱滋防治最不利的攻击。】
https://goo.gl/ATi4AY
2. 疫情速报:内行的看门道,外行的看热闹。
今天最红的新闻真是媒体是制造业的又一实例。
每个指控都虚实参半,然后误导到错误的结论:
https://goo.gl/7Ldnuw
https://www.facebook.com/idchronicle/posts/987947571341841
: 注意并非查无此案, 而是证实有爱滋患者, 并曾告诉当事人阿铭可能染上爱滋.
: 我知道爱滋阴性是未感染的意思, 但镜传媒的爱滋血是 "爱滋患者的血"
: 疾管局认定 "爱滋患者但非阳性的血" 所以不是爱滋血
: 镜传媒在内文已写清楚阿铭反应 "被告知可能染爱滋且要回诊"
: 所以不能说是造谣, 何况捐血中心有问题是民进党立委说的.
: 该女性 2016 验出爱滋, 按台湾的 SOP (相信全球皆然), 需要告知当事人可能染上爱滋.
: 固然今年验出不代表五年前已染上, 也不排除五年前染上了, 否则何必吓人?
: 害人家辞去职位, 可能结不了婚? 例行流程不代表不危险, 事实上正可见有危险.
: 立委问: 为何告知必须持续回诊? 可见没人告诉阿铭没有爱滋血.
疾管署的追踪流程是:
爱滋感染者若于确诊前曾捐血,针对其最后一次阴性血品追踪相关受血者
表示该女性在今(2016)年确诊前,最后一次阴性血品就是五年前那批,
所以才会追踪相关受血者阿铭(化名)。
八月筛检时就可以用常规的快筛试剂检验出来,
快筛试剂的空窗期是三个月,结果是阴性,表示五年前的输血没有令他感染,
若再抽血由NAT检验发现HIV感染,代表感染原因会是三个月内到10天前的其他因素。
同样不可能跟五年前的输血有关系。
2013年起血液基金会已经采用核酸扩大检验(NAT)筛检血液。
注:空窗期是感染到可查出病毒的期间,NAT检验可将空窗期缩短至11天。
  潜伏期则是感染到发病的期间,和空窗期的意义完全不同。
: 告诉他的是, 至少有爱滋病患以前捐的血.
: 试想如果你是阿铭, 不会吓死吗? 不会找人帮忙, 辞去职位, 生活大乱吗?
: 20年潜伏期, 是捐血机构警告当事人的. 报导并没有和空窗期混淆啊?
: 有人防疫知识匮乏吗?
: 反而记者从疾管局问来的, 是持续捐血者,
: 五年间若有阴性血袋, 应该不用连络五年前血袋感染的阿铭.
: 所以这五年间, 是不是有其他血袋呈阳性反应, 没有验出?
爱滋感染者若于确诊前曾捐血,针对其最后一次阴性血品追踪相关受血者,
表示该女性在今(2016)年确诊前,最后一次阴性血品就是五年前那批。
: 有没有其他像阿铭一样的受血者被吓的半死, 只是大众不知道?
: 这些疾管局都没有回答.
庄苹(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昆明防治中心主任):
“本来就会在几年后才会被通知,因为每天疾管署及血液基金会都会针对任何一位新通报的
爱滋阳性个案去比对他是否有捐血纪录,然后会将他最后一次捐血及向前数半年内所有捐
血的受血者名单都调出来提供给卫生局所做受血者的追踪,以避免捐血当时还在空窗期可
能造成的传染。由于大多捐血人可能并不是常规捐血者,最后一次捐血可能是三五年前甚
至十几年前的事,自然受血者被追踪到时也已经是三五年后的事了。
最后,因为是三五年前的事,当时此位捐血人有很大的机会根本就没有感染,所以绝大多
数的受血者当然也没有被感染的机率呀!只是接到需要检验的通知时一定很恐慌,毕竟仍
有感染的疑虑。但只要验一次血,确定没有被传染,因为早已过了空窗期,所以阴性就是
安全,也不必再有担心了。”
资料来源: https://goo.gl/ICxpr0
这次镜周刊不意外是开罚定了。
传染病防治法第9条规定,利用传播媒体发表传染病流行疫情有错误、不实,致严重影响整体防疫利益或有影响之虞,将可裁处新台币9万以上、45万元以下罚锾。
传染病防治法第63条规定,散布有关传染病流行疫情之谣言或传播不实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丹佐华盛顿:“不看新闻会与世界脱节,但是看新闻会与事实脱节。”
作者: GonVolcano (火山君)   2016-12-28 19:08:00
这样没罪?
作者: iWatch2 (有钱吃𩾃没钱免吃)   2016-12-28 19:10:00
来造谣板认真就输了 1楼有说应该会开罚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6-12-28 19:12:00
9.2最爱的镜传媒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宝路啦><)   2016-12-28 19:12:00
不管啦 就是要反__
作者: stinger5009 (歪歪歪)   2016-12-28 19:12:00
你说得很好 让我们继续关心反同志进度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16-12-28 19:13:00
啪啪啪啪啪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2-28 19:20:00
推打脸
作者: cpiny11 (LyuS)   2016-12-28 19:25:00
这我还不推个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2-28 19:27:00
该罚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6-12-28 19:28:00
反同眼睛选择性无视你这篇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8 19:43:00
我觉得罗一钧没这么硬。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6-12-28 19:58:00
疾管署就已经说今年没有检出感染 我真的不懂为何还有人要一直质疑
作者: web946719 (韦伯就是漏气依旧)   2016-12-28 19:59:00
媒体造谣没人管 超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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