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立院遭束带绑 苏焕智:民进党过去反对,应出面解释
三立新闻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6日审查攸关同性婚姻的《民法亲属编》修正草案,部分反同人
士翻入立法院表达抗议,要求停止审查、交付公投,遭警方以束带反绑双手保护管束。对
此,前立委、前台南县长苏焕智表示,警方行为有违法之嫌,民进党应该要有了一个合理
解释,以免被讥“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
苏焕智26日在脸书发文指出,看到警方对翻进立法院抗议的反同人士上束带,他觉得非常
感慨,过去马英九时代就以这种强制羁押的方式来对付示威民众,尤其是太阳花学运时。
当时大家就质疑按照警械使用条例中的授权范围,就是没有束带,所以是违法的,当时民
进党也出来反对。
苏焕智说,依据警械使用条例第一条:“警察人员执行职务时,所用警械为棍、刀、枪及
其他经核定之器械之器械。”目前行政院公布的警械并不包括束带,比较接近的项目是“
警铐”及“警绳”,但束带过去一向是绑货物,并非用来绑人,绑人容易造成割伤的意外
;所以毕竟与手铐专为绑人,较不易造成受伤两者是有出入的,而且也与警绳的通常解释
范围有相当的出入。
他认为,在行政院未修正公布警械种类前,以绑货的“束带”来绑人,羁押抗议者,的确
有违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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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能用,是不能对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