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签署肥咖条款 5千名具美籍台人恐被查税
2016年12月27日18:55
更新:新增符合肥咖条款的人数
美国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FATCA,俗称的肥咖条款)法案,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法案
规定,外国金融机构应履行辨识客户是否具美国身分及申报美国帐户资料等义务,否则该金
融机构及其客户的美国来源所得,将被就源扣缴30%。金管会今天傍晚宣布,台美已于美东
时间12月22日完成签署肥咖条款,未来具美籍的台湾人恐面临被查税的压力。
据官员之前透露,台湾肥咖仅4273户,影响不如想像大,可能有三大原因,一是银行业初步
仅以电子档做搜寻,但非身分证上所有资料都建入,有些无法判别是否为美国人;二是高净
值客户逾25万美元,需用纸本搜寻;三是台湾肥咖已用各种方式规避。
银行局官员则表示,截至去年底为止,约有5000位符合肥咖资格。
金管会表示,为因应FATCA的执行,美国提出签署合作协定架构,台湾已于美东时间2014年6
月23日与美国达成实质共识后,列入“协定视同生效国家”名单。
为维护我国金融机构及全体国民投资权益,金管会积极会同财政部、外交部等相关单位,与
美方在互惠的基础共识下洽签台美合作协定,双方于今年11月就协定中英文版本取得共识后
,已于美东时间12月22日由驻美国代表处(TECRO)与美国在台协会(AIT)完成签署。
金管会后续将依据“条约缔结法”规定于协定签署后30日内,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进行审
议,该协定将于立法院审议通过并经总统公布后生效。
截至美东时间今年12月22日止,总计已有113个国家加入FATCA计划,其中69个国家协定已生
效,另有22个已签署尚未生效国家(已加计我国),及22个尚未签署但与美国已达成实质共
识国家,共同被列为“协定视同生效国家”。(廖珮君/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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