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vdswhite (小白)》之铭言:
※ 大大们午安,
※ 恶死胎头,
※ 本鲁是都会打啦,
※ 但是刚刚遇到一个直接从内线切出来到待转的,
※ 吓死本鲁一堆毛,
※ 大大们骑到待转区会打方向灯吗
这是个月经文了.. 可使每次看到大家的推文就知道,这种月经文确实有其必要。
民众一直有着错误地理解,是社会潜在的危险。
先说正解:
→ penumbra: 什么灯都不要打! "提早靠右",直接骑到待转区 12/19 13:36
推 riven3417: 法律规定及机车路考上待转都是不用打的 12/19 13:36
今年也有新闻台作相关报导: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8643
如果不信邪的也可以看相关法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
行车遇有转向、减速暂停、让车、倒车、变换车道等情况时所用之灯光及
驾驶人之手势,应依下列规定:
一、右转弯时,应先显示车辆前后之右边方向灯光,或由驾驶人表示左臂
向上,手掌向右微曲之手势。
二、左转弯时,应先显示车辆前后之左边方向灯光,或由驾驶人表示左臂
平伸,手掌向下之手势。
三、减速暂停时,应显示灯光,或由驾驶人表示左臂向下垂伸,手掌向后
之手势。
四、允让后车超越时,应显示右边方向灯光,或由驾驶人表示左臂向下四
五度垂伸,手掌向前并前后摆动之手势。
五、倒车时,应显示倒车灯光,或由驾驶人表示左臂平伸,手掌向后并前
后摆动之手势。
六、变换车道时,应先显示方向灯光或手势。
汽车行驶时,不得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
他车让道。
法条中并没有规定要用路人打灯,以进入待转区。
如果坚持要打灯的,可以设身处地想像一下:
当你在马路上骑/开车时,方向灯究竟是做什么用的?
当你想要右转时,你会打右转灯,如此才不会有其他小车想从你右侧缝隙直行通过。
当你想近内线快车道,你会打左转灯,
如此左后方的车知道要稍微放慢车速,让你先切进来。
注意到共通点了吗?
共通点就是:你打了方向灯,来提醒周遭的人,你准备要偏离直行方向!
因为你接下来会偏离直行方向,你必须要让周遭他人知道,
以免发生碰撞危险。而这个方向灯就是你通知他人的工具。
所以进待转区到底要不要打灯呢?
小弟我的建议是这样:
一般路口待转都不用打灯,记得提前改至外侧车道及可。(当然你变换车道也要打灯)
除非遇上比较特别的路口,要进待转区需要右转超过30度的,再打右转灯。
那些说要打左转灯的.. 请你们再好想想一下
方向灯究竟是做什么用的?
将心比心 善哉善哉 O_Q
至于两段式左转到底是个多蠢的设计,车速分流取代车种分流。
这又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