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iopapa (飘拔拔)》之铭言:
: ※ 引述《EOMing (敏)》之铭言:
: : 看到施能杰老师 只能推了
: : 我国台湾地区公行学者里 少数论述清晰
: : ps. 至于其他公行学者的著作
: : 如果你看不懂逻辑 不是你的问题
: : 中央三级机关首长 多简任十三职等
: : 一般公务员能爬上那个职等的堪称奇葩了
: : 比如: 内政部营建署 前署长 叶世文
: : 不解国考板本篇新闻唉唉叫的考生 是担心?
: : 中央三级机关首长
: : 可政治任命 但上限25个的逻辑
: : 就像地方制度法里的地方行政机关
: : 县政府
: : 其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一级机关首长
: : 除主计、人事、警察、税捐及政风
: : 之主管或首长,依专属人事管理法律任免
: : 其总数二分之一得列政务职
: : 县(市)政府 之于中央二级机关
: : 更甭提 之于中央一级机关行政院的
: : 直辖市政府
: : 其一级单位主管或所属一级机关首长
: : 除主计、人事、警察及政风之主管或首长,
: : 依专属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
: : 其余职务均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
: : 由市长任免之。
: : 网民们 懂不?
: 政务官是乃参与制定决策并随政党选举成败或政策改变而进退之人员
: 而地方政府是因为地方自治法赋予地方自治的缘故
: 让地方政府能自行制定自治条例和自治规则
: 县市长需要能依照他的政治理念制定相关政策的机关首长
: 所以县市长才可以自行政治任命一级机关首长
: 那为什么中央三级机关需要政治任命政务官?
: 举个例子
: 三级机关劳保局为负责主办台湾劳工保险和就业保险业务主办机关
: 依据劳保相关的法规或行政规则执行相关业务
: 而劳保相关法规或行政规则是谁在管的
: 如果你去查相关法条
: 像是劳工保险条例
: 第四条就写明 劳工保险之主管机关在中央为劳动部
: 简单来说就是劳动部负责制定 劳保局负责执行
: 当然实务上劳动部想修改劳保相关政策
: 可能会丢给劳工局拟个草案
: 但最后核定权依然在劳动部上
: 除非二级机关把一些政策决定权下放到三级机关
: 不然三级机关首长要政治任命的意义不大
: 先前三级机关也只有健保署因为其规模和历史因素 其首长是政务官
: 当然这改变对公务员根本没啥影响
: 简任官占简荐委公务员不到5%
: 简任十三职等以上应该连1%都不到
: 绝大部份的公务员不会因为这个影响到升迁机会的
: 对大部份民众大概也没什么差
: 中央政策还是总统 行政院长 二级机关首长来做决定
: 执行层面就算三级机关首长不太懂行政流程
: 而乱下一些命令
: 顶多就他手下心里觉得很干
: 也不太会影响到民众洽公的
: 那会有什么差
: 就是多二十五个政务职
: 然后再加上底下一些机要职
: 让一党得道 鸡犬升天的鸡犬更多而已罢了
后续似乎都在讲一件事情,那就是这次修法影响不大啦
才这一点人,不影响民众权益,而且本来制度内能爬到这位子的文官就很少,
就算是机要职,顶多就是乱下命命大家会乱一下,没事儿....
那你可知道不是从基层做起,然后现在要他提出方案,知道这有多荒谬吗?
等到审计或是民众陈情抱怨时,这些当初提出方案的人早就跑了,
然后我们就会看到一堆官二代,年纪轻轻就已经拥有傲人经历,
我们都很讨厌皇亲国戚没什么本事又占有高位的总经理或是主管,
结果在这节骨眼又这么有包容性,而且这种法案不是民生法案
日后根本不可能在修法改回,十年之后我们也会很自然觉得这当然是要用机要职,
不可逆的法案,或者说这种另类不影响民生的自肥法案,就这样子默默过了,
一个方案的推行除了要和一、二级机关的政策取向外,更重要的是考量可行性,
可行性的评估需要有极大的基层实力,
君不见现在政务官有多少是一进会场就说要他提出a方案,大家现在开始想办法,
等出事情之后,再说是下面的基层提出这种荒谬想法,这会好好检讨追究让基层背黑锅,
更别提关说案越基层越多,想必开始又有人要拿叶世文来救援,
贪官当然就是要关到他漏尿,要不要把政务官历年来涉贪比例和文官相比一下,
更别提那种不涉贪指涉及背信罪这种人物,
我们也好好的看着这种法案日后会部会天长地久下去,我个人是认为不可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