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
2.完整新闻标题:玻璃门擦太亮害客人撞坏牙 业者判拘30天
3.完整新闻内文:
餐厅玻璃擦太亮也会出事!台北市吴姓妇人日前至苗栗县公馆乡一家餐厅询问订桌事宜,
离开时撞上一片固定式大片玻璃,造成她一颗门牙晃动,妇人提告求偿16万,餐厅朱姓业
者不肯接受,民事部分还在打官司,而刑事部份,法官认定餐厅有过失,依《业务过失》
罪嫌判决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全案因故已定谳。
判决书指出,被告朱竑睿(45岁)是公馆乡“尚宏客家餐厅(已改名)”负责人,本应注
意所经营餐厅内的行走动线,以指示路线图标示明确,且餐厅进出大门设置四片透明玻璃
门应张贴警告标语,以餐厅内客人发生危险。
法官调查,吴姓妇人(50多岁)5月21日17时20分许,进入餐厅洽询订桌事宜,离开时撞
上一片透明玻璃门,致脸部挫伤及左上正中门牙冠摇晃伤害。
吴女事后提告,朱对检警传唤起初相应不理,直到检方开出拘票才接受侦讯,检方最后依
业务过失罪嫌将朱起诉。法官认为朱身为餐厅负责人,对餐厅内之行走动线应妥善规划、
注明标示,以防客人因不熟悉环境,走动时发生意外,因朱告疏未注意及此,对于本件意
外发生确实具有相当过失。
朱竑睿说,大门共有4片落地玻璃,中间2片电动门贴有欢迎光临字样,当时吴姓妇人自电
动门走进餐厅,询问菜单和价钱,并未留下用餐,离开时边走边低头看手中的菜单,误撞
北侧的固定玻璃门,“明明是自己疏失,为何要餐厅负责?”
朱说,原先在调解委员会时他愿意赔偿2万元,吴妇称去植牙,要求赔偿6万5千,双方调
解无效才告上法院。后来检察官起诉后,她改口追加精神赔偿共要求赔偿16万,民事诉讼
仍进行中。朱说,本月初餐厅友人代收刑事判决书,结果未及时告诉他,看到判决书已超
过上诉时效,只能无奈缴交3万罚金。(杨永盛/苗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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