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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国民党声请确认中投、欣裕台非党产 法院驳回
2016-12-17
〔记者项程镇、张文川、温于德、黄欣柏/综合报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裁定国民党与
中央投资公司和欣裕台公司的不当党产案,认定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要求国民党在
三十日内移转两家公司全部股权给国家一事,在本案实体诉讼终结确定前停止执行,还可
抗告。
重要的是,国民党另提确认中投和欣裕台公司股权并非不当党产的声请停止执行案,则遭
驳回,仍可抗告。
国民党不满党产会于十一月二十九日,要求国民党在三十日内移转其持有中投和欣裕台公
司全部股权为中华民国所有,向北高行提告,并声请停止执行,同时声请确认两家公司股
权并非不当党产。
法官︰恐造成损害 衍生讼事
北高行行政庭长许瑞助指出,党产会要求国民党移转中投和欣裕台公司股权部分,若实体
诉讼确定前就准许党产移转国库,未来党产标售或转换经营,国民党和中投及欣裕台都可
能受到损害,万一国民党胜诉,可能衍生更复杂的法律关系,国家面临不必要的争讼,并
负担过重的金钱支出。
许瑞助表示,党产会已依党产条例推定中投和欣裕台公司是国民党的不当党产,根据党产
条例,国民党不得私下处分,否则可处以一至三倍罚锾,已足以避免国民党脱产,也不会
影响公益,所以等本案实体诉讼确定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不仅有助于调查和厘清党
产争议,也有助于政党公平竞争与健全民主政治,以落实转型正义,因此准予停止执行。
其次,在确认中投和欣裕台公司党产股权停止执行案部分,许瑞助认为,如准予停止执行
,国民党可能脱产,若日后党产会胜诉确定,恐难以追回党产,无法达到党产条例的立法
目的,可能严重影响公益,因此不准停止执行。
北高行原有十六件党产案的实体诉讼和停止执行案,其中实体诉讼案八件、停止执行案八
件,目前实体诉讼案都未开庭审理,停止执行案除昨裁定停止执行的中投和欣裕台公司的
三案,以及前天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的永丰银及台银冻结兑领案,还剩四件未处理。
学者︰陷行政司法“循环认证”
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志龙认为,北高行的裁定,使不当党产陷入行政与司法的“循环认证”
,党产会依党产条例行事,还得通过司法的认证,法院未让国民党提出相当的担保条件来
暂时免除假处分,裁定显得过于草率;另外还牵扯到条例生效前资产移转的善意第三人问
题,未来“在法院还有得烧”。
律师︰法院要双方“稍安勿躁”
律师高荣志认为,北高行做法是要双方“稍安勿躁”,股权转移部分看似国民党占优势,
但在声请停止执行部分则换民进党取胜,法院可能认为双方须待判决结果出炉再行事。